经适房上市年限从2年提高到5年全额补差价
广州“惠民66条”和“穗7条”确定了解决住房问题“两手抓”的根本思路,一手抓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切实解决好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一手抓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健康稳定发展,努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不同收入阶层相适应的、具有广州特色的多层次住房保障和消费体系,满足不同收入层次居民的住房需求,实现住房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合理配置。
今年8月7日,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下称24号文)。24号文出台后,广州立即行动起来,根据24号文精神,由市国土房管局和市房改办住建办牵头,着手起草《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和改进经济适用住房的管理。一是按照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原则,将经济适用住房套型建筑面积确定为60平方米左右;二是与廉租住房实施办法相对应,简化、优化了资格审核程序,完善了动态审核退出机制;三是更加科学、合理地确定保障对象,并根据困难程度分层次适度给予保障,建立了评分轮候制度;四是更加严格限制经济适用住房上市流转,上市年限从现行的2年提高到5年,并且上市交易时必须全额补缴市场差价;五是将广州一直坚持的限制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范围,对单位经济适用住房实行政府计划管理、统筹分配等被24号文肯定的做法,以成文形式写进了《实施办法》。其中,根据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人均家庭可支配年收入、户口在穗年限、父母是否有两套以上住房、子女单独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等条件进行打分轮候的制度与香港类似,十分细致科学严谨,如此资质审核较以往严格许多。
在廉租房近日大规模摇珠成功分房之后,广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苏泽群透露,《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在市府常务会议上原则通过,近期就将正式发文,而且此前公示时的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18287元以内7680元以上且人均居住面积10平方米以下的保障范围不变。
保障住房支出达到土地出让净收益25% 经适房预登记已受理上万宗
根据住房规划,“十一五”期间,广州将着力加大、加快政府保障型住房建设,规划建设900万平方米、11.43万套的保障型住房,占全社会住房供应总量的17%,是“十五”期间的4倍。目前,2006年和2007年的建设计划进展顺利,其中,2006年开工建设的65.4万平方米、7616套住宅的建设项目已完成了工程总量的90%,今年年底将竣工交付使用;2007年已供应政府保障型住房用地0.72平方公里,安排开工建设14个项目,建筑面积194.1万平方米。计划开工建设的规模比2006年增加了197%,比“十五”期间的平均水平增长331%。14个项目目前已开工10个,建筑面积125.3万平方米,剩余5个项目也将在年底开工。2007年的开工建设的项目将在2008年和2009年竣工。2006年,广州在住房保障方面的财政投入超过18亿元,约占当年土地出让净收益的25%。“而各个新社区中中高层电梯房,也就是说较好的住房,将主要作为经济适用住房”,市房改住建办有关人士表示。
据了解,广州经济适用住房的房源主要有两类,一是政府统筹建设的住房,二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存量公房中公开出售或按存量公房处理办法出售后的剩余房源。同时,除了政府出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外,截至今年上半年,广州已批准自建经济适用住房的单位有广州钢铁集团、广州造船厂、第三煤矿、广州铁路集团、广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羊城铁路实业发展公司、广州边防总站。
另外,记者了解到,经适房预登记工作现处于各区国土房管分局审核阶段,截至8月20日,全市已发放经适房预登记表格75513份,各街道共受理14681宗,已报送各区分局审核13106宗,“13000多宗通过了初审”,已公示1679宗。同时,未来轮候分房顺序与市民预登记顺序无关,而是依靠打分轮候来安排经适房。
责编: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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