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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是补签合同最后期限

 

CCTV.com  2008年01月17日 15:17  来源:CCTV.com  

    CCTV.com消息(第一时间):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近日对《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一些用人单位在用工时仍不签合同的行为发出警告。劳动保障部门提醒,本月底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的最后期限,用人单位如果逾期将要付出高额的处罚。

责编:庞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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