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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困难群众过好年 财政部等3部门拿出应对措施

 

CCTV.com  2008年02月04日 07:53  来源:人民日报  
[内容速览]  发放节日补助、提高保障水平、增加最低工资……不少地方增加对困难群众的补贴和救助――  又是一年新春到,又是置办年货时。1月30日,财政部、农业部向湖南、湖北、贵州、安徽、江西等灾情较重的10个省(区、市)紧急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亿元,支持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工作。

  发放节日补助、提高保障水平、增加最低工资……不少地方增加对困难群众的补贴和救助――

  又是一年新春到,又是置办年货时。去年以来我国居民消费价格出现较快上涨,2007年全年涨幅达4.8%。最近南方发生冰雪灾害,也导致蔬菜水果等商品的价格有所增加。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众生活的影响更大。他们能不能吃到丰盛的年夜饭?能不能过个舒心年?有哪些新期盼?近日记者走到他们身边。

  “有了物价补贴,过年能多吃几顿猪头肉了”

  闵文清家住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西里,平时以在附近的菜市场摆水果摊谋生。收入微薄,她对去年以来的物价上涨深有感触。“价格涨得太明显了。就拿我老伴说吧,以前他就喜欢买点猪头肉,就着喝点二锅头。但自去年来,猪肉价格这么一疯涨,那真是不敢买猪头肉了,换花生米凑合着吧。”闵大妈介绍,2007年1月,一斤猪头肉大约10元钱,现在则涨到17元左右。“真得精打细算过日子,能省一点是一点。”

  不过,说起过年,闵大妈倒不发愁。“原本我还想,肉价涨、菜价涨、油价也涨,今年这年货怎么办呀!但前阵子,街道告诉我们,市里提高了低保户补助标准,春节前还要发放节日补贴,这下能过个舒心年了。”闵大妈和老伴都是低保对象。去年,北京市将低保户的补贴标准由人均310元调整到330元,现在快过春节了,北京市又决定对城镇低保户发放人均300元的节日补助。“有了这些钱,老伴过年时就可以多吃几顿猪头肉了。”闵大妈笑着说。

  今年1月中旬,国务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依法加强价格监管,保障市场商品供应,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生活。不少地方出台了临时救助措施,在春节前为生活困难的家庭发放物价补贴。

  物价补贴数目虽然不多,对困难家庭来说,却好比“雪中送炭”。董志刚是杭州新华纸业有限公司的职工,每月工资1000多元。爱人因工伤早已退休,女儿不幸患了白血病,家里困顿不堪。前不久,董志刚一家凭《杭州市困难家庭救助证》,领到了每人390元的物价补贴。“如果没有这些补贴和优惠,今年这个春节真的没法过了。现在,总算能缓解一下了。”

  城里的困难群体享受到节日补贴,农村的五保户怎么样?日前,记者来到山东省烟台市莱山镇南陈村的刘敬述家中,刘大爷老两口正坐在热腾腾的炕头上拉家常。“前几天,我们在家商量该买点什么年货,正说着呢,区里就派人送来了350块钱、30斤大米、60斤白面、9斤油。”刘大爷嘿嘿笑着说。“除了这,村里还发了过节补助,60岁以上500元,80岁以上600元,另加10斤鲅鱼,10斤带鱼,20斤大米。我们一看,这还采啥年货呢,足够我们俩过年用了。”刘大爷说。现在,刘大爷老两口每人每年总共能拿到各类补贴、救助金约2830元,满足基本生活完全没问题。

  提高保障标准,“涨价基本能应付得来”

  各级政府加大对困难群体的帮扶,除了因为传统节日即将到来之外,最重要的原因就是近期物价的过快上涨。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去年很多生活必需品都大幅涨价,其中肉禽及其制品上涨31.7%,蛋上涨21.8%。如此高的涨幅,让人们切切实实感受到了压力,困难群体的感受更深。为此,各地在给予临时补助的同时,也纷纷提高了各项社会保障标准,争取能让百姓欢度春节。

  记者从北京市政府了解到,由于物价上涨,北京市从去年6月开始,陆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低保、失业等多项社会保障待遇,其中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到730元,一年增加90元,增幅明显高于物价涨幅。民政部门在春节期间还将增加对困难户、优抚对象等群体慰问补贴的费用,标准由原来每人200元提高到300元,享受慰问补贴的人数将达到30多万。

  面对物价上涨,山东省大幅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从今年1月1日起,山东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上调至每月760元,平均上调幅度超过20%。42岁的孔祥刚正是这一政策的受益者。孔祥刚是山东省淄博市珑山实业有限公司一名普通的井下机电维修工。他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前两年,他月工资大概700元,每月的主要支出包括基本生活费500元;水电费15元;孩子上学的费用90元,其它费用大概100元。自去年以来,物价飞快上涨,每月生活费至少也要600元,压力实在太大。“自从省里提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厂里就决定在原工资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20%。从今年1月,我就能拿900多元,即使涨价,生活也基本能应付得来。”

  退休老人的收入来源单一,受物价上涨的影响也不小。今年1月8日,浙江省宣布再次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人均每月增加130元,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更多期盼――物价降点,工资涨点

  “说实话,政府的补贴可以让我们安心过年,但春节之后呢?临时补贴毕竟是临时的,我们也不想一直依靠国家的补贴。”闵大妈说。的确,提高低保标准、加大补贴力度……种种措施确实让老百姓感到了温暖,但百姓们还有更多新的期盼――希望物价能降点,希望工资能涨点,希望补贴发放更及时,希望可以找到一份更好的工作。“这样我们才能真正过得踏实,更有盼头。”

  “让困难群众生活得更踏实,光靠临时性补贴是不够的。”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张正峰说。他说,目前来看,专门针对物价上涨的补贴仍属于临时性措施,不可能一直持续下去。但物价一旦上来短期内就很难再下去,因此一方面政府应该保证市场供应,尽早改变物价上涨过快的势头,另一方面要想方设法促进就业,增加困难群众的收入来源,从根本上改善他们的生活。

  国家发改委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所长杨宜勇研究员也认为,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是一项长期任务,应该考虑在实行临时性补贴超过6个月后,转入制度内或者标准内安排。杨宜勇说:“城乡低保标准在低通胀时期一般是一到两年调整一次,在中等通胀时期周期就要缩短,而高通胀时期调整的周期就更要缩短。政府部门应该做到审时度势,在发展中有步骤地提高。”

  财政部部长谢旭人:

  紧急拨款 抗灾救灾

  ●财政部、民政部分四次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应急资金2800万元、9800万元、6700万元和1.38亿元

  近期,我国一些省区发生严重雪灾,灾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财政部积极采取措施,紧急调度下拨专项救灾资金,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灾区群众手中。

  1月30日,财政部、农业部向湖南、湖北、贵州、安徽、江西等灾情较重的10个省(区、市)紧急下拨农业生产救灾资金1亿元,支持开展农业生产自救工作。

  为了做好灾区群众安置工作,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财政部、民政部从1月25日至31日,分四次下拨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应急资金2800万元、9800万元、6700万元和1.38亿元,用于湖南、湖北、贵州、江西、广西、安徽等6个省(区)灾区群众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截至1月31日,中央财政共下拨抗灾救灾专项资金4.31亿元。

  今后,财政部门将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把支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作为当前财政工作的一项紧急而重大的任务来抓,在前一阶段已经采取相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应急救助力度,切实支持做好抗灾救灾工作。

  在做好抗灾救灾工作的同时,财政部近期还预拨部分城市低保补助资金、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等社会保障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确保各地社会保障资金按时足额发放,让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跟踪灾情最新进展情况,把财政应对措施考虑得更加细致周全一些,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进一步加大对受灾地区的支持力度,确保各项救灾资金及时安排拨付到位,确保困难群众过好春节。

  此前,针对物价上涨,财政部已拨付大量资金用于补贴低收入者。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

  发放补贴 化解压力

  ●到去年底,全国平均低保标准182元,同比增加12.4元

  去年以来,肉类、食用油、液化气等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给城市困难家庭生活带来较大影响。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民政部与财政部及时采取措施,有力地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

  对低保户发放临时物价补贴,积极化解涨价影响。去年8月以来,民政部、财政部先后三次增拨低保补助资金,分别为16亿元、6亿元和1.6亿元,要求并支持地方提高低保标准或补助水平。8月份,要求各地确保城市低保对象月人均实际补助额增加15元。10月份,再次要求各地增加城市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水平10元;11月,针对部分地区液化气价格上涨情况,要求各地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液化气补贴。

  多策并举,确保城市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在发放物价补贴的同时,民政部及时发文或召开会议,指导各地根据物价波动情况,适时调整低保标准、提高补助水平以及加大分类施保力度,使困难群众得到实在的帮助。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国城市低保对象共有1066万户、2271万人,同比增加31万人;全国平均低保标准182元,同比增加12.4元;低保对象人均月补助102元,同比增加18.4元。全年低保金支出274.7亿元,同比增加50.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支出160亿元,同比增加24亿元;地方财政支出114.7亿元,同比增加26.7亿元。

  同时,民政部还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在春节期间一定要切实做好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工作,切实保障城乡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孙宝树:

  提高标准 保障民生

  ●27个省份上调最低工资标准,29个省份上调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幅度平均达15%

  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要高度关注保障和改善民生。春节即将来临,按照国务院部署,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对调整相关保障水平、保障困难群众生活提出了明确要求。各地全面调整了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普遍调整了最低工资标准和失业保险金标准,以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众的生活,解决因物价上涨带来的民生问题。

  连续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05年至2007年三年连续调整养老金的任务已经完成,2008年至2010年将再连续三年调整养老金,调整水平高于前三年。目前,各地2008年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已批复,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困难地区和老工业基地的补助资金已经下达,增加后的养老金将于2008年春节前全部发放到位。

  继续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到2007年底,全国已有27个省份对最低工资标准进行了上调,上调幅度平均在15%左右。其余4个省份的调整方案也已形成,即将批准后颁布执行。之前的2004、2005、2006这三年,各省市区平均调整了1.9次最低工资标准。

  积极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各地充分考虑物价上涨对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的影响,并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调整相衔接,对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了调整。去年以来,全国共有29个省份上调了失业保险金标准,2007年全国人均失业保险金水平同比增长15%。其余省份也已制定了调整方案,春节前将落实政策到位。(记者 崔鹏 马跃峰 江南)

责编:李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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