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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暴涨不宜过度放大 宏观调控避免矫枉过正

 

CCTV.com  2008年02月14日 11:26  来源:证券时报  
[内容速览]  今年全年物价同比将有所回落,这并不会因近期物价的异常变化而改变。对于一看见物价上涨就建议紧缩货币的人来说,错在误把宏观调控手段当作微观调控手段来用了。因而,应该将价格管制限制在物价异常上涨方面,这样,在异常波动消失之后,市场价格将回落,价格管制也就可以顺势解除。

  今年全年物价同比将有所回落,这并不会因近期物价的异常变化而改变。如果这一判断成立,那么就不应该对现行的货币政策作出明显改变。宏观调控本质上不是要熨平任何一次异常波动。一般而言,货币政策要在3-6个月才能发挥作用,因为当前的物价上涨是短期的,那么货币政策的过度反应将会造成“超调”风险。当前最主要的不是启动更加严厉的宏观调控,而是应加强更为灵活的微观调控。

  冰雪肆虐中南大部地区的同时,也对物价稳定和宏观调控构成了不小压力。有经济学家预测,2008全年中国CPI上涨5%-5.5%。这高于去年的CPI增幅。甚至,有学者发出恶劣天气或将引致恶性通胀的担忧,一时间,引来关注无数。

  这些担忧是可以理解的。但笔者认为,不应将短期物价异常波动刻意同中国的通胀形势联系起来,刺激公众本已脆弱的通胀预期,并最终导致成本高昂的反通胀政策。

  物价暴涨不具可持续性

  受元旦及春节因素以及我国遭遇大范围雪灾影响,短期物价面临较大压力,但物价异常上涨不具有可持续性,不会改变今年前高后低的基本格局,物价上涨全年同比将有所回落。

  目前,诸多研究机构认为,1月份CPI数据可能超过7%。物价上涨也得到官方信息的印证。国家发改委日前表示,我国一些地方蔬菜、水果价格大幅上涨,涨价影响面涉及约12个省市,部分地区个别品种的价格上涨1倍左右。

  笔者并不怀疑近期农副食品价格的暴涨。笔者想要强调的是,各界不应将短期现象长期化,放大当前物价的异常波动对全年物价所造成的压力,并呼唤更加严厉的宏观调控。这基于以下三个判断。

  首先,无论基于何种推断,认为中国发生恶性通胀的论点是轻率的。恶性通胀的标准一般是50%以上的物价上涨,至少也是高于20%。即便是再大胆的预测,尚未说过中国的物价会恶化到这个地步。因而,放言恶性通胀或将出笼,并非站在一个严谨和学术的立场上的。

  其次,物价近期明显上涨是因为在刚性需求增加的同时,供给面也受到了冲击,而这两方面随着节期和雨雪天气的结束而得以缓解。供应链的暂时性堵塞,并不意味着供给量的实质性减少,供给冲击只具有短期效果。可以预期,一旦供给渠道恢复正常,翘尾因素影响结束,积累的供给量将有力平抑涨价态势。

  最后,短期波动不会改变全年物价的回落趋势。去年中国CPI同比上涨4.8%,达到近年来的较高水平。今年的物价虽仍有压力,但紧缩的货币政策将在整体上限制物价上涨的蔓延,涨价以来生猪等物品的生产周期即将完成,政府对部分商品供应的刺激性措施也将扩大生产,这也会缓解结构性物价上涨。

  调控不应反应过度

  年初的物价上涨主要是暂时性的,源于个别部门的供求匹配上,这不构成强化宏观调控的理由,对货币政策尤为如此。货币政策应着眼于长期,着眼于趋势。笔者认为,全年物价同比将有所回落,这并不会因近期物价的异常变化而改变,如果这一判断成立,那么就不应该对现行的货币政策作出明显改变。本质上而言,货币政策基本上是一刀切式的调控手段,并且具有相当长的时滞,这些特点决定了即便货币政策加大紧缩力度,也不是应对当前局面的正确措施,效力有限。

  宏观调控本质上不是要熨平任何一次异常波动。一般而言,货币政策要在3-6个月才能发挥作用,因为当前的物价上涨是短期的,那么货币政策的过度反应将会造成矫枉过正的“超调”风险。

  从全年来看,紧缩的货币政策当然是全年的主旋律,不过,即便是未来再次加息,也不能理解为是对近期物价上涨的反映,而应该理解成基于未来通胀压力的考量。实际上,就金融的角度,应保证物价上涨部门的资金需要,而不是通过紧缩对它们的生产构成打压,以便配合灾后重建。

  适时强化微观调控

  虽然,最近的物价上涨是异常的,但也可能通过强化通胀预期而使得这种影响固定化。我们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避免因短期因素所导致的物价上涨长期化的趋势。笔者认为,当前最主要的不是启动更加严厉的宏观调控,而是应加强更为灵活的“微观”调控。

  对于一看见物价上涨就建议紧缩货币的人来说,错在误把宏观调控手段当作微观调控手段来用了。最近物价的异常上涨主要集中在微观领域里面,正确的调控手段应该是微观的。比如,尽快疏通运输渠道,降低农副食品城乡流通的各种成本,降低农贸市场的管理费用等等。现在的主要问题不是农副产品短缺,而是运输问题。这些措施已开始启动,笔者建议应该加大力度。必要的时候,应该加大财政支持的力度,甚至对运输和农户实行价格补贴,鼓励将供应和需求更好更快地匹配起来。

  我们应避免宏观调控的“微观化”,也要避免微观调控的“宏观化”。全局性的经济过热和通胀压力,应该诉诸于传统的宏观调控手段尤其是货币政策手段,而对于诸如恶劣天气造成的短期异常波动,微观手段显然更具有针对性。从这点来说,微观的归微观,宏观的归宏观。

  物价管制应尽快解除

  与建议紧缩调控相比,一个更危险的政策工具是更加严格地实行价格管制,并使其长期化。此前,为保障物价稳定,政府启动了临时性价格管制,管制的范围从能源和公用事业拓宽到部分食品部门。现在,果蔬价格上涨迅猛,价格管制有进一步向这个领域延伸的信号。

  价格管制不应过死。从稳定通胀预期角度看,临时性价格管制是必要的。从经济学的角度,价格管制一旦启动,就将面临长期化的风险,除非在管制期,政府能够鼓励供应或者寄希望于需求有所下降。现实地看,我们很难预期消费需求会有所减少。最新的统计数据表明,消费需求7年来首次超过投资成为中国经济增长最重要的引擎。在2007年11.4%的GDP增长中,有4.4个百分点都是由消费贡献的。其实,让消费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是我们乐意看到的。因而,为抑制物价上涨而压制消费需求是不现实的。供给方面,物价管制也抑制了扩大生产的积极性。

  因而,应该将价格管制限制在物价异常上涨方面,这样,在异常波动消失之后,市场价格将回落,价格管制也就可以顺势解除。如果价格管制超过了异常波动,那么,即便异常波动结束,物价管制还是无法解除,因为市场价格仍会高于管制价格。这一点不得不防。(傅勇)

责编:金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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