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门铁路宾馆销售部的负责人表示,中午12点前退房结账是酒店业的行规,也是国际惯例,大多数宾馆酒店都是这么做的,此做法并没有违反规定。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3月15日,在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与责任”年主题论坛会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张明对宾馆中午12点结账行规提出质疑,指其是不合理的潜规则。张明说,宾馆在12点之前退房的行规应进行改进。
专家建议
宾馆饭店管理
更应“人性化”
中国人民大学刘静海教授表示,宾馆饭店应该严格保护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同时应强化住店旅客的责任,要人性化的计时收费,不能以一句“国际惯例”来搪塞所有问题,在住店结账的时间上至少要体现一种公平性。
比如住店按照小时收费(24小时/天),客人从22时入住,到第二天凌晨6时离开这8个小时,应该按照24小时的1/3收费,如果24小时900元,那么这8个小时应该收取300元房费。若是精确到小时,那双方都要精确,即收费和退费都应该执行一个标准。
如果不按照上述方式计费,那就应该按照“一夜”为收费标准,若是这样更不应该斤斤计较,超过几分钟就按一夜收费,这是不当得利,应该受到抵制。作为店家应该学会算大账,只要不影响晚间客人入住,就应该给客人提供方便。
刘静海教授说,大家应该充分以社会提倡的“又好又快发展”为契机,应该修改定价策略,使之更公平、更人性,这样才能体现责任感,这对维护品牌、健康发展是有好处的,这样也会吸引更多的人前来住店,千万不能因此伤了顾客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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