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萎缩,但是贷款狂飙。部分股份制银行正在以实际行动挑战“存贷比不得超出75%”的监管红线。
今年1至3月,兴业银行存款下滑40亿元,贷款还是增加了134亿元,本已超标的存贷比,扶摇直上一举达到82%;还有民生银行,3月末存款7064亿元,贷款5828亿元,存贷比也在80%以上。
4月份更是一发不可收拾,各家银行贷款投放更急。央行统计口径的13家股份制银行,在存款增长651亿元的情况下,贷款却新增了1230亿元。存贷比本已濒临界点的中信、招行、华夏、深发展,也一举跨越75%的红线,兴业银行更是高达88%。
“运动员”违规,“裁判员”怎么办?“对此,现在主要是监管谈话。”一监管层人士对本报记者表示。
红线不“红”
目前看来,监管谈话效果并不理想。
年初,存贷比越线的还只有兴业银行一家,到3月份,民生银行“抢”进;4月份,又有4家跟进。5月份数据还无从可考,估计超标的更多。
贷款规模是年初就已既定的,比如今年中行、工行、建行的信贷增量限额分别核定为2800亿元、3450亿元、3500亿元。在早放贷款早生息的观念驱动下,加上有核定的贷款规模这把尚方宝剑,各家银行猛发贷款就是自然之事。只是,贷款发出去了,存款却远没有预想的那么好,存贷比一下子就飙升上去了。
形成一哄而上的局面,理当是法不责众这种惯有心态的必然结果。况且,在存贷比这个问题上,法根本就没规定怎么个“责”法。上述人士表示,包括存贷比在内的几个核心监管指标都写进了《商业银行法》,其重要程度还是拔得很高,但是,在银监会层面,就是对银行的流动性没有管理指引,其它几个指标都有。“比如,资本充足率达不到8%,监管部门可以限制其不分红、不批新的分支机构。”
难怪,越线银行一家跟着一家。不就是“谈话”吗?“谈话”又谈不走银行的利润。
“我们制定信贷计划,主要考量全年总的信贷规模,对存贷比的考虑不是很多。”某大型银行信贷部一位人士证实。
法不“责”众
银行把存贷比管理放到一个比较次要的位置,自然有其说辞。
作为目前存贷比最高的兴业银行即辩称,存贷比央行统计口径是传统的算法,即用贷款除以存款。但现在负债资金来源已经多元化,如同业存款、券商保证金存款、同业拆借等,这些可以发放贷款的资金并未纳入存款序列进行考核。
其实,考核口径是不能自圆其说的。当初《商业银行法》界定的存贷比,就是指的传统存款。各项贷款(包括垫款)与它的比例,不能越过75%,是一道法律坎。
存贷比超标,不是统计口径问题,关键还是银行放贷款造成的。
“银行很多时候也是被企业牵着鼻子走的。你要停止贷款,有些企业就可能死掉,原来的贷款也就黄了。银行就担心这个。”一位银行业内人士道出宁可存贷比越线也要不停发放贷款的根由。言外之意,银行猛放贷是被企业“绑架”的。
还是北京银行业协会秘书长孙涛说得直白:“这都是利益使然。”银行上市了,就是追求利润最大化,以给股东最大回报。现在利差依然是银行利润最大的来源,各家银行都在放款,哪家银行又敢不放?
从银行盈利的角度讲,存贷比越高越好。但是从银行抗御风险的角度讲,存贷比例不宜过高,因为银行还要应付广大客户日常现金支取和日常结算,这就需要银行留有一定的库存现金存款准备金。存贷比过高,资金周转就可能出现问题。
只是,无论银行是要利润最大化,还是被企业“绑架”,存贷比一再攀升越线,无疑是在“强奸”法律,监管层应该站出来说“不”。
能充饥反成“画饼”
目前,银监会对银行业的监督管理,主要是规模管理和比例管理。但是,显然前者要比后者侧重得多。
“控制总的贷款规模,还是央行把握的。特别是今年货币紧缩,央行主要还是运用信贷规模控制。”上述银监官员表示。
但市场情况远比当初预料的变化要快。央行一次次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经过本月再次提高一个百分点后,存款准备金率也将达到史无前例的17.5%。但是,信贷投放这种总量控制型的手法并未奏效,至少效果并不明显。
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原本是一味猛药,但是现在已经不能对信贷投放形成“釜底抽薪”。原因很简单,银行资金来源多样化,银行并不完全靠存款资金来发放贷款。像兴业银行,刨去现在16.5%的法定存款准备金,如果没有其它资金来源,它的存贷比理论上都不可能超出83.5%。
“从实施货币从紧政策看,控制存贷比比提高存款准备金率更重要。”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他说,相对于规模管理,存贷比例管理更有效、更市场化。
实际上,存贷比虽然是一个考核指标,但目前已经弱化,资本充足率、资金运用程度、风险权重会看得更多些。在衡量银行风险的几个指标中,郭田勇对存贷比最为看重。他表示,资本充足率是资本金对应的风险加权资产,而风险如何加权是有主观因素在里面的,存贷比对应的银行存款、贷款,都是硬邦邦的东西。“再说,特别是对国有银行,考察资本充足率意义不大。在中国,即使资本充足率为负,也不会破产关闭。”
现在,多家银行存贷比纷纷越线,郭田勇认为,应该引起监管部门重视。“现在,外资银行进来了,他们有个存贷比5年的宽限期。问题是,如果我们现在对内资银行存贷比超标睁只眼闭只眼,外资宽限期过后,监管层又该以什么尺度监管外资银行?”
尤其是,相对于央行的贷款“指标”,存贷比属法律范畴,在银行已经对突破贷款规模习惯成自然之后,严格执行存贷比不得超过75%的法律规定,或许对紧缩信贷更有成效。“即使没有规模管理,存贷比也能制约银行放贷。”郭田勇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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