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昨天(27日)发布通知,决定正式启动2008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与2007年预案相比,今年预案扩大了最低收购价执行范围,并提高了早籼稻最低收购价0.07元/市斤。
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的主产区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5省(自治区),与2007年预案相比,增加了广西为执行预案主产区。预案规定,其他早籼稻产区是否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由省级人民政府自主决定。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每市斤0.77元,以2008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早籼稻为标准品。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
今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适用时间为2008年7月16日至9月30日,在此期间,当早稻市场价格低于最低购价时,相关企业以最低收购价格入市收购。
不过,目前预案执行价格已远低于市场价格。昨日,安徽地区的早籼稻价格已经超过了0.90元/市斤,部分地区收购价甚至接近1.00元/市斤。农民普遍对后市看涨,惜售心理严重,企业收购量十分有限。
黑龙江龙马咨询分析师李静涛认为,随着收割进度的加快,8月份可能会出现农民集中出售早籼稻的上市高峰,早籼稻价格可能会出现回落,但是从目前情况看,早籼稻价格很难跌到0.77元/市斤的最低收购价之下,今年最低收购价早籼稻的最终收购规模可能会远远低于往年。(刘文元)
责编:金文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