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叶檀
近日,财政部发布《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规定无论通过协议还是大宗交易方式,对外转让上市金融企业国有股份和金融企业对外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份都必须遵照市价执行。
财政部此举有两重含义:一是规范大小非减持,以免因为大小非估值过低压低市场价格;二是大型国有金融机构境外投资者陆续退出,数百家城商行忙引资之际,加强对国有金融机构股权的管理,以避免贱卖套利现象再次发生。
无论承认也好,不承认也好,大小非是A股市场的定时炸弹,对此各方心知肚明,难就难在如何拆除这个定时炸弹。通过股改,大小非获得了流通的法律权利,管理层如果限制解禁有违法之嫌。
现在,政府不从限制解禁着手,而是换了手法,从解禁价格着手解决问题。《办法》明确实行“审批制”,转让总股本5%的,需要财政部门批准。如果采取大宗交易方式,股份转让价格不得低于该上市公司股票当天交易的加权平均价格;如果按照协议转让的,则转让价格应当按照上市公司股份转让信息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均价,或者前1个交易日加权平均价格孰高的原则确定。让我们回想一下证监会有关融资融券的规定,可以融券,但规定价格,实际上还是不给你做空的空间。现在,财政部也来了这一手,你可以解禁,但对不起,价格得向二级市场靠拢,这样不顾一切低价减持破坏二级市场估值体系也就不可能了。
不过,既然大小非成本如此之低就是不公平之极,现在通过大宗交易平台过桥减持又衍生出庞大的利益链条,大宗交易成交价格频繁出现以跌停价、涨停价成交,套利轻松简单,直接利用股市“暖春”剥夺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破坏了市场正常的交易价格机制。如今,财政部的新规,相信能够获得多数二级市场投资者的拥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