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保障房建筑面积不得超60平 单身购买条件苛刻
昨天下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草案)》(下简称《条例》)正式提请深圳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按照该《条例》,深圳将打破“居者有房产”理念,实行“居者有房住”的住房保障思路,以租为主以售为辅,实物补贴和货币补贴相结合。同时,深圳保障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将不得超过60平方米,并将有严格的审查
和退出制度。
《条例》指出,深圳保障住房将坚持小户型、经济适用原则,严格控制建设标准和住房面积,保障性住房的套型建筑面积不得超过60平方米;同时,保障性住房出租和出售前,应当按照节能环保、经济适用原则进行一次性装修,以满足基本的居住要求。
《条例》还规定,一户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购(租)一套保障性住房或申请货币补贴,单身居民只能租一套保障性住房或申请货币补贴。对申请租房和货币补贴的条件,限定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对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条件则更为“严格”,家庭申请购买的,全体家庭成员均须具有深圳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购买的,不仅要具有本市户籍,还应当年满35周岁,且所购保障性住房不得超过市政府规定的面积标准。
另外,深圳将限制保障性住房价格,以保证住房困难群体租得起、买得起。(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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