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员 叶檀
创业板要害有两点
证监会半夜鸡叫,从事创业投资的人总算可以松一口气,经过了十余年的等待,他们终于拥有退出机制,不用投资投成长期股东。
3月31日凌晨,中国证监会发布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自5月1日起实施。这并不能证明创业板将自5月1日起推出,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出台,管理层必须揣度市场承受力顺势而为,没有几个月不可能实现。
希望管理层不是受到900多家创业投资公司的压力而作此决定,而是真正从改革中国股市这一基本点出发,将创业板搞成改革试验田。监管层不应迷信行政的力量,而应坚信改革的力量,不能从行政审批着手解决中国股市的圈钱难题,而应从市场规律出发,使投资者从创业板上看到公平交易的希望。推出创业板一要充分尊重市场的力量,二要充分展示法律法规的公平与威严。
发行制度的改革至关重要,关键有二:一是提高流通股比例,如约定发行后流通比例在50%以上,以此解决创业板被大股东用少部分资金彻底操控的顽疾;二是大小限解禁按照国际规则一步到位,别再假借保护投资者的名义搞什么大小限解禁期限,如此新股发行溢价自然低落,市场的真实价格也就水落石出。
从目前出台的规则看,约束创业板主要靠事前审批和投资者资格审核,管理层依然迷恋自身的行政力量,他们应该展示执行规则和制度改革的勇气,以树立市场的信心。
《办法》第十条规定,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第一套标准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第二套标准为: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上述两套标准还须满足4个条件,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发行前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发行后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管理层试图依靠财务数据筛选出较成熟的企业,免得动摇创业板的根基。真正动摇资本市场根基的是对于有法不依,对造假公司不闻不问,使ST张铜之妖、泛海建设业绩变脸之怪一一现世。政府部门约束发行公司赢利能力从来不是好办法,主板市场上市门槛更高,但此举逼出一些造假公司,造成上市业绩大变脸。对于这样的公司,监管层是否能做到铁面无私、毫不循情?创投公司吸引了国有、民间、境内境外各路资金,这些机构八仙过海,各有各的门道,监管部门面临的人情压力,丝毫不弱于主板市场。管理层能经受得起考验吗?
值得关注的是,创业板交易还将引进合格投资者制度。有关部门根据资金量的大小、风险承受能力的高低,决定是否允许进入创业板市场。这是比较搞笑的做法,创业板投资不是股指期货,牵涉到投资者的技术能力与杠杆效应,理应一视同仁放行各路投资者。如果监管层真的想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只要对做假的保荐者与发行者实行追溯机制,让他们为造假付出沉重的经济代价,相信这会让他们终身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