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即将推出的创业板,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表示,经过调研,创业板应注意四方面问题。
首先,最重要的是适当区分创业板和中小板两者的定位。目前,对于中小企业来说,资金压力较大,但中小板并没有放开、恢复融资,这使得一些省市将传统企业列在上报的创业板企业之中,这可能会导致一些创新型的企业在创业板上市过程中受到挤压。
其次,创业板提高了对保荐人的要求,需要对公司、行业做实质性的判断,这要求监管机构对保荐人监管的严格程度,以及创业板、主板、中小板之间的保荐制度安排、权利与责任有所平衡。交易所应该明确企业和保荐人的责任区分。同时,如果对保荐人监管要求太严格,而收费又不是太多,可能导致创业板吸引力减少,保荐人将注意力转移到中小板去。
再次,金融行业企业比较关心发审委委员与专家之间的匹配关系。业内均认为应对企业做适当评审,但创新型企业专家细分,该如何把合适的专家放在匹配的发审委委员位置?而且专家可能更多关注技术层面,但创业板毕竟是融资、估值和定价行为,这就对发审专家匹配提出要求。
最后,针对创业板现在有一些看法认为可能会出现炒新的情况,也有人认为应放更多企业进入创业板。在创业板推出初期,很多制度尚不确定,大家都知道应该朝哪个方向走,但不知道会出现什么问题。所以创业板初期应有比较好的试错制度,灵敏调整,等大致完善下来,再大批量推进,在信息披露等领域要求更严格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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