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陈军:
应吸引优秀保荐机构参与创业板
中信证券董事总经理陈军认为,保荐办法和发审委办法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效果,上市公司质量极大提高,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责任意识和执业素质也得到了提高。在现有成熟制度框架下,根据创业板特点对两个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符合创业板设立的初衷和创业企业的特点,有利于推动创业企业和创业板的发展。
此外,他建议监管机构对创业板上市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给予更大的宽容度。同时,应该通过制度设计吸引更多优秀保荐机构参与创业板。优秀保荐机构参与可能成为影响创业板发展的重要因素。一方面,保荐机构是从源头上把关的第一道关口,保荐机构的水平和判断能力决定了准入企业的基准。另外,上市之后,保荐机构应该有专门的制度和措施保证持续督导的到位。对于创业板企业,券商投入的成本不亚于中小板甚至大盘股,但小项目存在低收入、高风险的问题。他表示,自己较为担心由于拿不到大项目和中小板项目,一些保荐机构争夺创业板项目开打价格战,这会导致优秀保荐机构无法保证成本,不愿意参与创业板,使创业板发展受到影响。
他还建议,第一批挂牌企业应该有行业、规模、业绩和成长性等方面差异化的结构性安排,避免给市场误导,以为创业板上市的都是精品。
平安证券总经理薛荣年:
进一步提高创业板透明度
平安证券总经理薛荣年21日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创业板的上市门槛不要太低。应进一步提高创业板的透明度,把发审委委员们的审核意见向社会公布。
他表示,推出创业板,不仅要给创业企业提供一个融资和发展的平台,更多的要起到政策引导的作用,引导社会资金尤其是大量私募资金投入到创业企业中去。他介绍,目前平安证券储备了100多家上市资源,估计整个市场上至少有1000多家企业等待上市。
“如果门槛低,风险就大,保荐责任又加大了,而收费又低,大家就没有积极性了。”薛荣年说,创业板的门槛不能太低,否则保荐机构的积极性可能不高。他表示,券商自己能把握好,哪些企业能上中小板,哪些企业该上创业板,应该给券商更多的主动权。
他建议,可以在创业板上放开“保荐人签字”,把签字权更多侧重在保荐机构而不是保荐人。另外,给优质的保荐机构类似高考保送制度的绿色通道,给优质券商保送企业的权利,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源向优质券商集中。
谈到发审委办法的修订,薛荣年建议引入保荐机构的人士加入发审委。保荐机构作为专业机构,把关能力不在会计师和律师之下。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能够解决好利益输送问题,保荐机构也能解决好这一问题。此外,他建议,引入行业专家更多承担咨询和培训的作用,为发审委提供专业技术意见供参考。
薛荣年还建议,进一步提高创业板的透明度,把委员们的意见在网上公布,这样可以提高委员的责任心。
大成律师所合伙人丘远良:
引入懂技术又懂商业专家
“创业板需要的专家不是科学理论人员而是既懂技术又懂商业的专家,专家要能判断创新技术有没有商业价值。”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丘远良21日表示,理论专家不等于技术专家,有的公司虽然是高科技公司,但却没有商业价值,因此,行业专家要能判断高新技术有没有商业价值。
他说,由于发审委中的专家名额有限,那么行业技术专家可以和咨询委员相结合。主要的大的领域专家进入发审委,而细分领域的专家可以成为咨询专家委员会的成员。
丘远良建议,在创业板发审委中增加券商投行人士。他认为,创业板信息披露非常重要,但这种信息不仅是法律信息和财务信息,还应有行业发展的信息。发审委的使命应该包括帮助投资者进行理性决策,应该有投行专家来帮助实现这个使命。例如,会计师和律师不懂投资,但发行股票,让投资者去买股票是一种投资行为。例如,某个公司很好,财务指标很漂亮,完全符合上市要求。但实际上,公司的行业发展空间非常有限,这样的公司上市的必要性不大,但从财务数据看,可以上市。这时,如果在发审委里有投行的专家帮助把关,对投资者很有益处。
此外,丘远良还建议改进发审委的表决机制。例如,如果出现发审委委员对企业提出异议的时候,要先看这个委员属于哪类人士,问题是哪方面的,如果非法律专业人士对法律问题提出异议的时候,应该征得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这样对发行人更公平。此外,如果一个法律问题,7个发审委员里面有2个法律专家都投反对票,但其他5个委员投赞成票,这种情况即使达到5票也不能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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