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一套二手房要交2%的中介费,于是有的购房者撇开介绍房源的中介机构,选择与房主私下交易。记者在调查中发现,由于二手房价格上涨和中介费大多由买方一方承担,很多购房者难以承受越来越高的中介费,逃避中介费的情况时常发生。
两口子买房忽悠中介成被告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有不少购房者反映,随着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中介费也是一涨再涨,导致部分购房者撇开中介机构,自己办理购房手续。
2006年7月18日,张某某与青岛市市南区某房产信息部签订购(租)房代理协议。协议约定,若张某某看好协议中的房屋,须对成交价为1万元以上的房屋按成交金额的2%交费,买卖双方各付一半。若卖方不付中介费,则由张某某承担。协议还约定,不得私下与房主接触成交,否则视为违约,并按买卖房屋实际成交价的5%承担违约金。2006年7月19日,张某某的丈夫李某某以72.8万元购买了位于市南区安庆路的一处房屋,但是夫妻双方买房时撇开房源中介私下与房主成交,被房源中介告上法庭。近日,市南法院一审判决李某某和张某某偿付房源中介佣金及违约金共14560元。
2%的中介费市民嫌太贵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岛城的中介机构一般都向客户征收2%的手续费用,不少市民反映虽然这个比例不是很大,但是按照现在房屋的价格,这个收费有点高。
想买房的周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在青岛市内四区购买一套70平方米的二手房的价格最少也要40万左右,按照2%的手续费用的话,一套房子大约要8000块钱。他和妻子工作时间不是很长,在公司上班平均每个月的工资大约在2000元左右,两个人一个月才4000元的总收入,中介费用是两人不吃不喝两个月加起来的工资总和,对于他们来说,这个中介费用确实挺高的。
有的居民还表示,如果是100万、200万的房子,按照2%的比例来说,中介费需要2万—4万元。但是,购买一二百万的房屋同购买40万的房屋,中介机构的服务都差不多,所收费用却比较高,显然很不合理。凭什么越是贵的房子就要交更高的收费呢?而且,中介费用一般由买方承担,显然加重了买方的经济负担。
中介说法
2%是行规
针对征收2%的中介费用,青岛爱家房产中介的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2%的中介费用在岛城已经形成了行业惯例,一般的中介机构都收这个钱。如果中介机构收取中介费用高于这个收费标准,同行都不会介意;如果有的中介机构低于这个标准,就会受到同行的排挤。
位于延安三路的21世纪不动产一名客户经理也告诉记者,该中介机构也遇到过这样的事情,尤其是像他们这样比较大的中介机构,遇到逃避中介费的情况比较多。2%的中介费是行业形成的共识,所以大家谁也不愿意降低中介费。
20日,记者走访了岛城多家中介机构,发现不少中介机构常遇到逃避中介费的情况。青岛爱家房产中介的负责人李先生告诉记者,他们公司所办理的业务中,大约十个购房者中就有一个逃避中介费用的客户,所以为了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中介机构都非常注意查看购房者的购房动机。如果中介机构认为购房者仅仅是来打听房价或者探听房源的,中介机构一般不会带他看房。而如果确实有潜在的顾客想购房,中介机构会与其签订购房合同,这样即使购房者想要赖掉中介费也可以追偿。
权威意见
中介费在0.5%—2.5%之间
中介机构征收2%的中介费用是不是合理呢?记者咨询了青岛市物价局收费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在二手房交易中,按照国家规定,中介机构可以按照房屋总价值的0.5%—2.5%收取中介费,购房者对商品房销售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向所在地物价管理部门申请审核。按照房屋价值的2%收取中介费,虽然没有违反相关规定,但是随着房屋价格的不断上涨,中介机构可以考虑适当降低收费标准,这样才能避免更多逃费的情况发生。
据山东诚功律师事务所的于律师介绍,国家并没有规定中介费应该由谁承担,但是目前一般都是由买方承担。随着房价的上涨,也相应地增加了购房者的负担。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可以与卖方协商,双方共同承担中介费。
据青岛市物价局收费处的工作人员介绍,国家规定中介的收费标准是1995年制定的,一直沿用至今。有的市民表示,1995年的房价比较低,按照这个标准收取的中介费用也不是很高,但是现在随着房价的持续上涨,按照比例收取中介费用的方法让中介费水涨船高,对普通市民来说越来越难以承受。中介机构应当适当改变收费方式,这样才不会吓退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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