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市工商局获悉,4月份,房产中介不履行合同约定引发的纠纷达95件,成为当月的投诉热点。
戴先生投诉称,他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办理过户手续时定购的房子开始拆迁,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戴先生要求中介退还服务费,但一直被拖着。经过工商调解,中介公司最后退还了1.6万元服务费。
“12315”、“96315”热线4月共受理合同问题317件,占当月投诉的17.71%,主要集中在不履行合同约定179件,占该类投诉的56.47%。其中,由房屋中介公司不履行合同约定引发的纠纷共95件,占该类投诉近30%。
市工商局提醒市民,合同是消费者接受中介服务的重要凭证,要仔细阅读合同中对交易不成时,退还收费和押金的规定是否明确、合理等,对合同中未约定的事项要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条款方可正式签约,以避免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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