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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早间紧急释放稳市最强音

 

CCTV.com  2009年05月25日 08:05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央视网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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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乘势而上 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

    近几年来,特别是股权分置改革以后,我国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建设不断得到完善,市场规模攀上新阶,市场结构得到优化,市场机制也进一步理顺。在这样一个大的背景下,要想把资本市场的发展再推上一个新的台阶,就有必要对整个市场运行的各个方面进行一次整体性地推动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是整个股票市场形成的前端环节,其改革对完善整个资本市场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纵观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体制十余年演进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到,不断趋近于市场化的大方向是贯穿整个改革的总体思路。2005年实施的询价制正式引入了市场化的定价机制,构成改革的一个重要界标;此次对外征求意见的《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则是对市场化方向的进一步弘扬,并为我们勾画出未来一段时期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和鲜明路径。

    新股发行体制的核心是定价机制,其中包括如何确定发行价格的机制,以及采用什么样的方式将新股出售给投资者的机制。围绕这一核心内容,《指导意见》开宗明义地提出了整套改革方案的总体思路,简而言之就是“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推动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更加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第一阶段的改革先推出四项具体措施:首先是真实报价、真实申购;其次是淡化窗口指导,更重视市场选择;再次是对有意向购买股票的中小投资人倾斜;最后是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发布警示一级市场风险的特别公告。

    四项措施分别直指前期发行市场中存在的几大广受关注的具体问题,有很强的针对性。不过我们注意到,四个措施虽然各自独立成篇,但背后其实都被一根“如何让各市场主体归位尽责”的主线牢牢拴在了一起。而在给市场主体“放权”的同时,围绕如何监督和约束各主体明责、尽责,《指导意见》又给出了明确的制度保障。

    比如,对于发行人和承销商,《指导意见》实际上将监督询价机构的权利交给了承销商,要求主承销商应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也就是说承销商有责任去剔除报价不一致的机构。那么在实践中若承销商“不作为”又该如何监督呢?据了解,证监会已经为此制定了一套严格的检查制度,下一步会进一步完善对保荐机构的审查,一旦查出违规现象,证监会将会做出相应的处罚。

    而一旦有过不光彩的行为,保荐机构也好,询价机构也好,今后其业务发展在政策上可能也会受到限制。况且,整个询价过程自2008年起就已实现电子化,所有过程都会在交易所记录在案。比如,今年2月份证券业协会对36家违规询价对象做出的自律处理措施,就是根据电子留痕的监控做出的决定。

    再如,《指导意见》要求发行人和承销商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这一款规定既能实现提高中小投资者网上申购中签率的目的,同时,“原则上不低于千分之一”的指导性规定,又考虑到了今后在不同的市场状况和不同的发行规模下,也可能会出现新股认购不足的情况,进而给发行人和承销商预留了更多的分配弹性。

    对于询价对象,《指导意见》也首次清晰地提出真实报价、真实申购的要求,要求他们真正发挥其专业能力,理性定价,对自己的报价行为真正负起责来,从而形成对市场的理性引导和对发行人更强有力的约束。至于中小投资者,《指导意见》体现了一个明确思路,即对有意向购买股票的适当倾斜,但是对于任何有疑点的公司,投资者一定要坚决避开,要对自己的投资行为负责。对于监管机构本身,今后也要归位尽责。询价制后证监会不再对新股价格进行核准,但是仍然在必要时进行适度指导。在新机制下,中介机构责任的加大、市场理性程度的提高为窗口指导的全面淡化提供了基础。

    改革的目的是为了发展,当业界对于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形成高度共识之时,推动IPO重启自然水到渠成。应该看到,当前重启IPO的有利条件正在形成:我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一揽子计划已初见成效,不但使经济运行出现积极变化,而且进一步提高了经济发展的质量;货币政策依然适度宽松,市场流动性相当充裕;二级市场显著回暖,投资者信心有效恢复;香港市场IPO“解冻”之后,股指节节攀升……我们有理由相信,此次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将有助于市场参与各方从长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严格自律,促进各项改革要求深入落实,真正形成对资本市场更大发展的有力推动!

  理性看待发行新政和IPO重启

    胡学文

    上周末,中国证监会新股发行新政征求意见稿出台——一个丧失基本融资功能近一年的资本市场,即将迎来其诞生之后的第6次新股重启。

    回顾新股停发近一年来,资本市场正经历着一场怎样畸形的煎熬:一方面由于金融危机的肆虐冲袭,千万企业“嗷嗷待哺”,生产发展得不到资金的有力支持;另一方面企业庞大的融资需求由于市场停发新股得不到满足,日积月累终成一个个随时溃堤的资本“堰塞湖”。经济要发展,就离不开证券市场的支持,就需要新鲜血液的不断注入,从某种意义上说,新股停发就如同损伤了正常生物机体的造血功能。因此,在监管层当中一直有着这样一个共识,那就是:重启新股发行势在必行,只待恰当的时机。

    新股发行重启时机是否适当

    当前的市场环境是否新股发行重启的恰当时机?唯物辩证法告诉我们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首先,我们可以看到当前市场环境下重启新股发行具有以下有利因素:一是当前市场流动性相对充裕,大盘从最低的1600多点到最高的2600多点,已经积累了1000点的涨幅,二级市场已经逐步回暖,目前股市的市盈率大概20-22倍,估值比较合理;二是投资者信心在市场缓慢上涨中逐步累积,投资者和基民开户数和持仓比例均有所回升;三是外围市场开始回暖走稳,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香港市场,面对国际经济形势的逐步企稳,IPO已经率先“解冻”。统计显示,截至5月8日中国忠旺挂牌上市,港交所前4个多月中新股发行已筹资超123亿港元,且市场上涨趋势明显。

    其次,翻开硬币的另一面:关于新股发行重启最大的担忧无外乎对二级市场是否会带来巨大冲击。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衰”——自1990年A股市场创立以来,共发生6次新股发行暂停、5次重启。从证券史上这5次重启IPO后首日及重启后一个月的市场表现来看,IPO重启并非拖累或助涨市场的关键要素,重启对市场的真正影响远小于当时市场原有自身的走势。

    就上述问题,众多资深市场专家也表示“投资者不必过分担忧”,理由在于现在二级市场已经逐步回暖,不会因为IPO重启而持续低迷或者彻底暴跌,只要合理地控制IPO融资速度,在发行制度设计上坚持市场化方向,可能短期会对市场有影响,但不会改变市场的大趋势。综上所述,IPO重启的积极因素似乎更占上风,市场也更应有理由和信心憧憬,第6次IPO重启同样值得期待!

    发行制度应纠正前期缺陷

    诚然,正如专家所言,新股重启短期内可能会对市场有影响,但投资者更应该看到源于新股发行制度设计市场化方向进一步突破的信心。细细梳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不难发现不少修改意见直指新股发行制度的此前种种缺陷,最终形成了“新股定价进一步市场化,培育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主体归位尽责;更加重视中小投资人的参与意愿”的总体思路。

    愚以为,一个成熟的合格投资者应该有这样的认知:IPO作为资本市场的一项功能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被操纵。

    征求意见稿表示,现阶段主要推出如下四项措施: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优化网上发行机制,将网下网上申购参与对象分开。对每一只股票发行,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股申购;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加强新股认购风险提示。这些措施都将成为防止不公平产生的有利保护屏障。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新股发行制度中,在充分揭示风险的基础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得到更进一步的重视。这对中国数以亿计的中小股民而言,无疑为一大利好。

    发行新政将分步实施

    更令人期待的是,监管层明确表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采取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方式,分阶段推出各项改革措施。而目前主要推出的四项措施还只是第一阶段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围绕着上述总体思路,还会更多地着眼于维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公平,促进市场发展的改革之举将陆续推出。

    追昔抚今,中国资本市场的第6次新股重启与过往的5次一样,都是资本市场顺应经济形势变化之举;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资本市场的第6次新股重启又有别于过往的5次,她诞生于新股发行制度市场化改革进一步突破的基础之上,诞生于国际国内金融危机冲袭,企业融资需求迫切需要释放的基础之上。第6次新股重启,是站在中国股市新发展起点上的乘势而上!

    融资功能的恢复是市场恢复生命力的标志,有融资功能的市场才是一个正常的、有发展前途的市场。在金融危机肆虐的背景下,IPO重启的意义和作用之重大无须赘言,唯有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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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金文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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