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提高中小投资者的申购中签率是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目标之一 但专家指出———
新股申购中签率超低,新股上市首日涨幅惊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经迫在眉睫。22日,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证监会新闻发言人明言,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预期目标之一,就是提高中小投资者的申购中签率。那么此次改革是否能有效解决这一问题,记者采访了多年研究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相关专家。
■利益分配格局并未改变
对于新发布的指导意见,资深律师、中国社科院经济学博士马光远认为,此次改革抓住了现有新股发行制度中“定价”和“公平”两大核心问题,并且提出了解决的具体措施。但现行新股发行制度的残缺远不止这两个方面,而是呈现立体式、全方位的扭曲,《指导意见》根本没有触及新股发行制度的根本和显示公平的利益分配格局。
从内容上看,基本没有大的突破,改革的基本思路仍然限定在基本不改变现有利益分配格局的基础上,对机构、上市公司等强势团体的利益没有太大触动,而只是象征性地对中小投资者做了一点让步。
■对“做局”缺乏惩戒机制
马光远进一步指出,指导意见对新股的定价机制,只是原则性地提出要“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要求询价对象应真实报价,询价报价与申购报价应当具有逻辑一致性,主承销商应当采取措施杜绝高报不买和低报高买,但没有提出任何解决虚假报价等问题的办法,并且将希望寄托在和机构利益有千丝万缕关系的“主承销商”身上,对于主承销商和机构联合做局、虚假报价等等,也没有相应的惩戒机制。
■应改变网上、网下申购比例
此外,马光远强调,指导意见没有彻底解决新股发行中散户中签率低和不公平问题。第一,本次改革对网上、网下申购的比例维持不动,而是只改革网上申购制度,这意味着拥有网下申购权的机构的大的利益并没有受到触动。
第二,《指导意见》虽然规定,“任一股票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新股申购,所有参与该只股票网下报价、申购、配售的股票配售对象均不再参与网上申购”,改变了以前机构“网上、网下”通吃、和散户抢食的行为,这是《指导意见》值得称道的进步,但是,随后规定的“对网上单个申购账户设定上限,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应当根据发行规模和市场情况,合理设定单一网上申购账户的申购上限,原则上不超过本次网上发行股数的千分之一”这样的措施,表面上看似乎解决了中签率的问题,但在机构拥有多个账户的情况下,中小投资者的中签率依然不会有显著提高。
马光远建议,第一,对于定价问题,市场化的方向没有错,但一定要提出具体的定价制约机制,对于虚假报价要有惩戒措施,并且纳入机构和主承销商的诚信记录,一旦出现“欺诈性定价”,可以用市场禁入、限制申购、取消承销资格等措施给予惩罚。第二,对机构与散户之间中签的不公平问题,必须改变网上、网下的申购比例,建议完全照搬香港的制度,没有任何技术难度。第三,修改《证券法》,将上市公司流通股的比例最低限定在35%以上,形成良好的股权结构和有效的公司治理,改变圈钱市的本质,如同中石油一样仅仅拿出5%不到的资产来上市圈钱的做法应该彻底从中国资本市场消失。第四,为防止上市首日爆炒,对新股上市适用涨跌停制度。第五,为彻底解决“大小非”问题,除对扩股股东和上市前非公开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的股份进行限制之外,应废除限售期,上市首日准许流通,以形成真正的全流通市,一方面可根除二级市场的爆炒,另一方面让股价合理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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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