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委员会27日出台一份关于加强欧洲金融监管的文件,建议对现有欧盟金融监管委员会的架构进行深入改革,设立欧盟系统风险理事会与欧盟金融监管体系。
欧盟系统风险理事会负责监管、分析金融体系的总体稳定性。一旦预测到系统风险,该理事会将快速发出警报,并提出应对危机的对策建议。欧盟金融监管体系是由各成员国监管部门组成的一个监管网络,负责对金融机构本身进行监管,并与新的欧盟监管机构展开合作。
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表示,欧委会出台的这份文件旨在重建信心、避免未来危机、确保经济增长与就业,新的监管体系将有助于欧盟及成员国更好地应对系统风险的增加。
欧盟负责内部市场与服务业的委员麦克里维认为,此举响应了二十国集团伦敦金融峰会的号召,是对建立一个更加规范化、更加稳固、协调的国际监管体系作出的贡献。
欧委会的这份文件将交由6月举行的欧盟首脑会议讨论通过。如果顺利,欧盟最早将从2010年开始实施新的金融监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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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