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决定,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从多年前的国有股“减持”到现在的“转持”,是政策的进一步完善,是一个一举多赢的抉择。
首先,社保基金得到有效充实。众所周知,由于历史原因,我国社保基金的缺口很大,单靠现有在职人员缴纳和国家财政补贴无法有效弥补这个缺口。而以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来作为社保基金的补充应该说是一个双赢的办法。国有股权归全体国民所有,用作老百姓的养老金是完全合理的。目前我国股市中,国有控股公司无论从数量还是市值都占有相当高的比例,划出10%给社保,既充实了社保,又不会影响国有资本的控股地位。在境内证券市场实施国有股转持,也是证券市场支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体现。这次应转持股份的发行市值就达到639.33亿元,对于社保基金来说,无疑是雪中送炭之举。
其次,有利于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以国有股权来充实社保基金讨论已久,也做过实践。但在股权分置时代,实施国有股权充实社保基金的做法引起了股市的震荡。2001年6月12日,国务院发布《减持国有股筹资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新发、增发股票时,应按融资额的10%出售国有股,国有股存量出售的收入,全部上缴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但是,这项国有股减持政策的出台成了新一轮熊市的起点,不得不在第二年停止实施。而在股权分置改革顺利完成后,我国股市已实现了全流通,国有股权也已经取得了流通权,在这个时候实施国有股“转持”,不但不会冲击证券市场,反而有利于市场的稳定。目前,大小非的减持问题成为影响市场的一个主要因素。为尽量减少大小非减持对市场的冲击,管理层采取了一些措施,专家学者也有很多不错的建议,有的就提出“国有股”应继续自锁。此次国有股转持政策要求,对股权分置改革新老划断至转持政策颁布前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转由社保基金持有的股份,在承继原国有股东禁售期的基础上延长三年禁售期,这将极大地增强市场信心。实际上,即使不延长禁售期,对于奉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责任投资的社保基金来说,也不会随意抛售其获得的转持股票。这有利于缓解大小非对市场的冲击。而在IPO重启之际推出这项政策,更是体现了管理层维护我国证券市场的长期稳定健康发展的良苦用心。
第三,有利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实施国有股转持后,社保基金虽然其持股比例并不大,但仍是国有控股公司的一个重要股东,将有利于加强上市公司治理。而且,以社保基金德投资理念来说,其收益的来源主要是减持股份的收益和股票分红的收益,尤其,获取分红收入是其首选。因此,社保基金获得国有股权,将有利于促使上市公司更多地以分红的形式回报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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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