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象二:代理制成一纸空文
今年年初中钢协号召,对没有进口矿资质或进口量较小的中小型钢铁企业采取委托代理方式进行铁矿石进口,可按3%至5%的比例收取一定的代理服务费。但实际操作中,代理费的规定却成了一纸空文。据了解,一般是代理商加价30%至50%转卖给中间商,中间商再加价50%甚至更多倒卖给钢企,有的还经过多手倒卖。自律公约面对倒卖长协矿的巨额利润显得力不从心。
观点
代理规则需立法健全
兰格钢铁分析师张琳指出,进口矿代理制是国际通行的一种制度。以日本为例,其大宗商品的进出口均由商社会进行代理,因为该国在立法层面对此进行了规定。而我国相关法律对此并未明确,因此企业选择代理方式和企业相互间的代理合作均出于自愿。国家鼓励有国际信誉和融资能力、甚至有国际矿源的大钢厂和贸易商成为代理人,除了自用外,贸易商和钢厂为其他使用者代理进口矿时,按照进价销售,收取代理费。但是代理制面临执行的现实困境,张琳认为需要从立法的高度来健全这一制度,而此举利于杜绝一种进口矿国内两种价的局面。
乱象三:民营钢厂无缘长协矿
由于资质所限,中国为数众多的小钢厂只能吃国产矿或者转手多遍、高价买来的进口矿。相对国内矿而言,进口矿的性价比更高。所以,矿商们很容易就找到了中方的突破口——在今年铁矿石谈判的关键时刻,传出38家没有长协资质的中小钢厂与淡水河谷私签5000万吨铁矿石供货协议的“倒戈”事件,给中方谈判更添被动。
观点
长协矿分配机制需平衡
钢协内部人士指出,当前长协矿的分配机制与国家产业政策、钢铁行业发展与布局紧密相连。限制一些钢厂购买长协矿,为的是限制落后产能的发展,以助于产业升级,但无形中却成为少数大企业或贸易商牟利的“特权”。兰格钢铁分析师张琳指出,协调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利益在此尤为重要,避免被国外矿石企业找到突破口的关键。她认为,国家对钢铁工业的调控重点应该集中在环保、劳工权益保护等方面。而不久前,唐山宏发钢铁董事长温占保也发出建议,应由国家代表钢铁行业整体出面统一购买铁矿石,让大小钢厂都能分享铁矿石谈判带来的好处。(记者 焦立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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