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固定资产贷款设规后,银监会昨日公布了《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征求意见稿,将对除固定资产贷款外的企业贷款实行银行受托支付贷款,防止贷款资金被挪用炒股炒房。
据银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流动资金贷款主要是一些企业用于日常生产经营的贷款,也包括一些医院、高校等企事业单位的流动资金贷款。相比固定资产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一般在1-2年左右,融资成本低,借款人获得的机会更多,也更容易被挪作他用。
根据银监会公布的意见稿规定,对于新建立业务关系的企业;经营扩张过快或主营业务不突出的企业;信用状况一般或有恶化趋势的企业;单笔支付超过借款合同金额30%,且超过100万元的或者单笔支付未超过合同30%,但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贷款需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这四种情况只要出现一种,银行就要采取贷款人受托支付,将贷款资金直接打到交易对象账户。”上述负责人表示。
一位银行人士向记者表示,在以前的批贷过程中,对流动资金贷款的审批相对比较宽松。企业把流动资金贷款挪用到固定资产投资上,银行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按照现在银监会的想法,银行将必须对流动资金贷款进行全流程管理,包括贷前尽职调查、合同拟定和贷后管理等多个环节。“一个企业要是正常经营只需要5个亿,银行就不能给它放贷8个亿,这也很容易让企业有挪用贷款的空间。”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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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