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称,今年将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仍维持每人每月800元。按照以往惯例,最低工资标准一般在7月调整。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是为了促进就业和稳定劳动关系。
110家企业裁员22%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桂生介绍,从上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尽管全球经济出现稳定复苏,但国际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短期内仍将持续。“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还可能增加。”他表示,截至目前,全市经济性裁员的备案企业已有110家,共裁员7741人,占裁员企业职工总数的22%;其中裁员50人以上的企业共有35家。
为此,下半年北京将优先保障就业岗位不流失、企业不倒闭、工资收入不拖欠,并发布促进就业和稳定劳动关系的措施。
国企负责人高薪受约束
市人保局表示,今年将暂缓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仍执行现行的每人每月800元。同时还将发布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和行业人工成本信息,加强企业工资分配监督和调节。
据悉,以往北京一般在7月调整最低工资标准。2007年7月,北京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至每人每月730元;2008年8月,这一标准上调至现行的800元。同时,北京拟建立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解决部分国企负责人薪酬偏高、增长偏快的问题,并研究改革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记者温薷)
(2003年7月最低工资标准维持不变,其在2004年1月进行了调整。)
北京最低工资标准
年度 最低工资标准
2000 年 每月412元
2001年 每月435元
2002年 每月465元
2003年 每月465元
2004年 每月495元
2004年 每月545元
2005年 每月580元
2006年 每月640元
2007年 每月730元
2008年 每月800元
2009年 每月800元
相关链接:
责编: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