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集团不会出售真正的原始股,普通市民的豪赌梦很可能会破灭。不过,浩浩荡荡的热钱到底是成功潜伏了原始股,还是陷入对“末日轮”的疯狂博傻,尚未有定数。
今年4月,成浩(化名)购买了西丽一处小产权房,单价约为5500元/平方米,几个月来他一直忧心忡忡。他并不在意产权问题,而是担心这处提前预售的房产质量难有保障。大量进场的投资者认为,已成气候的小产权房最终会因“法不责众”而长期存在甚至转正,他们更担心的是房屋质量能否挺到获取丰厚回报的那一天。
更重要的是,小产权房归属不明确,也让投资存在变数。成浩购买这套房只是签了一份集资建房协议,并非买卖合同。虽然名为村里的集资房,但这份协议上并没有涉及村委。甲方是一家实业公司,他则是作为集资人的乙方。协议上写着,甲方以集资建房名义筹资,乙方按照出资额分享集资房的权益,将由甲方发给乙方《楼房使用证》。据了解,甲方是有村委背景的开发公司,但在集资房发售过程中,村委并不直接出面,也未在协议上加盖公章。
村股份公司出面加盖一个公章,小产权房的价格就会贵不少。吴刚说,正是这个原因他没有选择村里出面盖章的梅龙苑,而看中的楼盘都只是与开发商签署“集资建房协议”。为最大限度保障权益,吴刚还有一套购房理论。首先,要选择已经建成的楼盘,最好盖满一年以上,从而避免烂尾或质量问题;其次,签协议时要找到真正建房卖房的老板,同时请律师作见证。至于小产权房的土地归属问题,虽然购房时开发商也会提供土地证、规划证,但他坦陈那些都是假的,不会有任何作用。
“这种合约处处是陷阱。”金焰表示,出现在合同上的不少投资公司、实业公司都是临时注册的皮包公司。完成销售后如果注销,将来发生产权纠纷很麻烦。他曾帮购买小产权房的朋友看过合同,这是一份三方协议。甲方是当地某村民,乙方是某投资公司,丙方是购房人。大意就是该村民需要在宅基地上建设自用房屋,因此邀请丙方即购房人集资建房,并授权乙方也就是销售房子的公司收款。甲方到底是谁,甚至是不是真实存在都无法得知。合同上还规定,如果遇到不可抗力可以暂停交房,其中就包括被政府叫停。可以说,购房人的利益很难得到保障。
“大家所谓的小产权房,指的就是村统建楼。”宋丁表示,深圳土地已经完全国有,所谓的小产权房都是违法建筑。只是集体性违法建筑比个人违法的农民房形象阳光正面了许多,但本质未变。虽然深圳违建问题要完全解决,会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终将会得到解决。投资小产权房的危远远大于机。
7月15日,《深圳特区报》刊登了对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陈涤的专访,题为《违建“转正”纯属误解 坚决制止地下买卖》,明确指出购买违法建筑不受法律保护。然而访谈刊登以后,在多个在建小产权房的工地上,仍能看到购房人的身影。
然而,在风林火看来,普通购房者永远只能在利益外围打转。未来小产权房的出路可能只有确权或拆除两条,但诸多违法建筑进行确权然后上市显然不可能。“这就好比原始股,最后能上市流通的只会卖给核心利益层,普通人只能买到假货。”他认为,利益集团不会出售真正的原始股,普通市民的豪赌梦很可能会破灭。(记者 杜雅文 万晶)
相关链接:
责编:王玉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