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周一公告,经银监会和央行批准,该行将于2009年9月4日发行“2009年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次级债券”,本期次级债券发行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期限为10年(第5年末附发行人赎回权)。前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在前5个计息年度内固定不变;如果发行人不行使赎回权,则从第6个计息年度开始到债券到期为止,后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年利率在初始发行利率的基础上提高3个百分点(3%);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将依据适用法律和监管部门的批准用于充实发行人的附属资本,提升资本充足率。发行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及簿记管理人,管理簿记发行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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