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从事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业务的部分中央企业向交易对手致函,表示鉴于对该项业务的内部调查正在进行,其保留追索权利。国务院国资委昨天就此事声明,此举属于企业在商业活动中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正当行为,国资委予以高度关注和支持,有关交易对手应当予以协助。
据了解,2004年中航油新加坡公司事件发生后,国资委对中央企业从事的高风险业务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但仍有少数企业贸然使用复杂的场外衍生产品,违规建仓。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个别企业金融衍生业务产生巨额浮亏。
国资委表示,为维护企业国有资产安全,目前国资委正在对油料结构性期权交易情况展开调查,并支持企业运用各种法律手段通过谈判协商、仓位管理等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有效维护权益,同时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诉讼等权利。此前,国资委已多次明确要求所有央企从事金融衍生业务必须严守套期保值原则,谨慎选择交易对手,禁止从事任何形式的投机交易,并强调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
有专家分析,国资委作为央企的出资人代表,有权力也有必要就此事追查干预。虽然交易双方有合约,但如果发现交易中有违法问题,以及有其他不规范的做法,那么央企可以据此采取措施来减少损失甚至不付款。今年以来,已经有部分央企专门聘请了财务顾问,搜集衍生品交易中外资银行涉嫌欺诈的证据。此前,衍生品浮亏发生后,深南电也曾作出“保留不付款”的声明。 (记者白天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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