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保险人和监管机构而言,新《保险法》意味着更多的“紧箍咒”,保险公司需要对自身进行改进以适应新法。在本报举办的新《保险法》论坛上,各大保险公司表示,正在积极“备战”新法,从各个方面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
近日,新保险法司法解释亦出台,规定新法施行前成立的老合同,除本解释另有规定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的法律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新法的有关规定。
平安产险:
开展理赔时效考核
中国平安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由于平安目前的产品结构比较合理,符合新《保险法》的精神和原则,而目前产品销售也很稳定,因此没有产品调整的计划。不过,为了确保新《保险法》的实施与落实,平安仍成立了专门的《保险法》修订工作项目组,按照新《保险法》要求就产品条款、单证、流程、制度等方面内容进行修订完善,后续项目组还将就修订内容在业务执行层面进行培训教育。
而平安产险广东分公司则进行了新《保险法》系列专题培训,同时通过宣传横幅、晨会宣导、广场活动及有奖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促进学习,并且目前已大幅缩短了车险的理赔时间。
平安产险运营中心车意险理赔部副总经理曹阳介绍,为实现理赔时间缩短,平安建成全国集中承保、理赔审核、风险控制及统一报案调度中心,并且开展全流程、分环节理赔时效的考核。平安产险运营中心客户服务部副总经理李若渠也介绍,平安车险为此专门设置了小额案件快速通道,并安排专人处理所有符合承诺服务范围内的车险案件,同时还通过在全系统加强过程管理,检视、梳理作业流程、规则与习惯,提升了案件一次通过率和回复率,并有效降低了案件退回率。
“如何以客户利益为重,从保费和条款竞争转向服务竞争,将是车险业从恶性竞争转向良性竞争的标志。”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如此预计新保险法带来的影响。
信诚人寿:
在售产品条款全面梳理
记者从信诚人寿了解到,其专门成立的新法实施小组,正在积极对公司的营运进行全面加强与升级,以满足新法提出的对保险公司运作效率及服务质量等方面的更高要求,目前已对所有在售的产品条款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修订。
信诚人寿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在过去的半年中,新法实施小组分析并具体提出新《保险法》对产品及业务运作方面的影响和解决方案,包括对新产品开发影响和建议、产品停售初步方案建议、销售流程管理解决方案、营运业务整改方案,同时就新保险法在资金运用、股东资格条件、偿付能力等方面要求,进行了内部自查和修改。
目前,该小组对所有在售的产品条款进行了全面梳理修订工作,并在9月份陆续完成全部产品条款的定稿报备工作。同时对营销员、银保及团险渠道的产品彩页作出更新调整,以保证销售材料的一致且合法,“目前产品彩页的修订工作已基本完成,各渠道正在抓紧印刷,确保9月底下发给各分支机构。”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新法提出的投保提示的要求,信诚人寿制订了《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身保险投保提示管理制度》,同时在公司网站、营业网点、代理网点公示《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基准内容》。
此外,营运部门也积极改进流程作业,以满足新法提出的对保险公司运作时效及服务质量的要求,预计将在10月1日前完成对所有营销员的培训及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