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10月14日电(记者 郑晓奕、樊曦)国家电监会14日发布的《2008年度电价执行情况监管报告》显示,2008年全国电价水平与上年度相比略有上升,且上网电价增幅高于销售电价增幅。
报告显示,去年发电企业平均上网电价为360.34元/千千瓦时,比上年增长7.15%。在不含政府性
基金和附加的情况下,电网企业平均销售电价为523.10元/千千瓦时,比上年增长2.87%。
从分类销售电价看,商业电价最高,为847.26元/千千瓦时,而居民生活用电为469.12元/千千瓦时。
我国的到户销售电价主要由上网电价、政府性基金、输配电损耗及输配电价四部分构成。其中,上网电价是指发电企业与电网企业进行上网电能结算的价格。
去年国家对电价进行了两次调整,其中上网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4.14分,销售电价平均每千瓦时提高了2.61分。受此政策性调价因素影响,2008年电价水平显现两个突出特点,一是上网电价增幅高于销售电价增幅,二是因此导致输配电价水平较上年有所下降。
报告还显示,去年电价水平的另两个特点是各类用户间电价交叉补贴现象依然存在,销售电价分类有待进一步改革简化;风电装机容量和发电量大幅增长,其上网电价呈下降趋势。
报告特别指出,去年风电平均上网电价为542.48元/千千瓦时,比2007年的617.58元/千千瓦时下降了12.16%,下降幅度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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