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 > 经济频道 > 房产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公积金对接保障房:"破冰"之后亟待"安全"前行

 

CCTV.com  2009年10月17日 07:38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上海10月16日电(记者 叶锋)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近日联合发布《关于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公积金”和“保障房”由此实现“对接”。

  业内人士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将提高公积金的使用效率,拓宽保障性住房的融资渠道。但是,“破冰”之后,公积金的使用安全和风险控制应成为重中之重。

  “公积金”与“保障房”对接有望实现“双赢”

  《意见》指出,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照五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禁止无偿调拨使用。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高级经济师丛诚表示,国内公积金存在大规模的闲置资金,适时调整政策,可以盘活这笔巨额政策性资金,运用这笔巨款建设保障性住房,还可以发放保障性住房贷款等。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08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通报》显示,2008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继续稳定增长,当年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为4469.48亿元。截至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为20699.78亿元,同比增长27.54%;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新增余额2511.13亿元,增幅为26.14%。

  而另一方面,我国规模庞大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却面临着资金软肋。以经济适用房为例,记者算了一笔账:根据已确定的建设规划,2009年-2012年,全国各地经适房建设量是400万套,以平均每套75平方米、建设成本3500元/平方米计算,需要资金超过1万亿元,而在中央4万亿元扩大内需的投资计划中,安排保障性住房投资9000亿元,其中经济适用房投资6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建设加重了地方政府的财政压力。

  相关链接:

1/2

相关热词搜索: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网民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