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茅台今日公布的三季报显示,公司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78.0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3.21亿元;净利润37.87亿元,同比增长10.11%。第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8.67亿元、净利润9.97亿元。前三季度累积每股收益4.01元,同比增长10.42%。
公司同时发布公告称,公司决定实施《“十一五”万吨茅台酒工程第五期2000吨茅台酒技改项目》和《购买土地整治公司生产发展环境项目》。其中,第五期2000吨茅台酒技改项目拟新增2000吨茅台酒生产能力,投资总额约5.67亿元。项目完工交付投产后,根据茅台酒生产成本、销售等现行价格因素预测,2000吨茅台酒正常生产,每年销售收入可达127157.8万元,税金49556.7万元,利润总额56515万元(含税),投资利税率达到144.1%,投资利润率为76.8%。
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对茅台发展的相关规划,公司决定先行投资预计约8.5亿元购买茅台镇第4号和第7号地块并支付征地、拆迁及安置区路网建设费用,所购第4号地块将用于生产用地,第7号地块将用于整治及改善公司生产发展环境。(记者 邹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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