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将尽快出台《钢铁行业准入条件》、《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
工信部着手制定的《钢铁行业准入条件》、《促进钢铁企业兼并重组指导意见》目前已经几易其稿,但仍在内部讨论,尚未进入部委联合会签阶段。11月10日,工信部一位司长接受中国证券报采访时表示,两个文件将成熟一个出台一个,估计最快在今年年底出台。
为使文件措施符合实际,11月6日,工信部在京召开了钢铁企业兼并重组和准入条件座谈会。会上,工信部部长李毅中明确表示,钢铁行业目前产能过剩是突出问题,暴露出深层次问题,不论是调整结构、淘汰落后,还是技术装备等政策,一切都要从市场出发,不搞一刀切;工信部要举技术改造大旗,搞好钢铁企业重组和淘汰落后。
行业准入:装备规模可能不作强制要求
中国证券报从座谈会上了解到的情况表明,即将出台的《钢铁行业准入条件》将更加注重产品质量、环境保护、能源消耗和资源综合利用等指标。其中,有关装备规模的要求,可能将被列为指导性意见,不再做强制性要求。
与会专家认为,关于产业政策、装备政策宜粗不宜细,可作为指导性意见。如果要详细制定,必须分组、分类、分品种;而淘汰落后主要靠市场手段。也有专家认为,关于钢厂装备的大小,国家政策最好是指导性的,由企业自己去配套。
中国证券报注意到,此前颁布的《钢铁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对于淘汰落后的主要指标是装备规模。《规划》建议实施淘汰落后、建设钢铁大厂的地区和其它有条件地区,要把淘汰落后产能标准提高到1000立方米以下高炉及相应的炼钢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