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济南12月6日电(记者焦国栋)随着我国北方地区冬季雨雪霜雾天气增多,驾车出行对汽车制动性能要求增高。汽车“刹车油”即制动液质量的优劣以及是否正确使用,直接关系着行车安全。山东质监部门提醒,应正确选购和使用汽车制动液,汽车行驶4万公里时必须强制更换一次“刹车油”。
山东省质监局提醒,为确保“刹车油”质量可靠、稳定,消费者最好选购长期为汽车厂提供配套制动液的厂家所生产的汽车制动液产品。同时,不同型号的制动液不宜混用,以免产生化学反应影响制动效果。制动液最好使用专业设备进行更换。此外,长时间不更换制动液会腐蚀制动系统,这将给行车安全带来隐患。汽车制动液一般使用两年就需更换,汽车行驶4万公里时必须强制更换一次“刹车油”。
保护刹车性能的同时,为节省行车油耗,山东省质监局同时建议,行车时尽量保持车速稳定,非必要时避免急踩刹车;出行时可通过收听交通电台路况报道,选择交通顺畅的路段行驶。
责编:韩文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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