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14日表示,由于近期国际市场原油价格调整幅度较小,当前国内成品油价不具备调整条件。未来一段时间居民消费价格将保持基本稳定,发生明显通胀的可能性不大。
该负责人表示,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才将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11月1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以来,截止到目前国际市场原油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涨幅为1.85%,因此国内油价不具备调整条件。
他表示,今后一段时间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将继续保持基本稳定的态势,出现明显通货膨胀的可能性不大。目前我国粮食、猪肉、食用油都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储备体系,库存和供应都是充足的,继续大幅上涨的可能性不大。在总需求相对不足的情况下,特别是某些行业存在比较严重的产能过剩情况下,单纯的货币供应快速增加引发实体经济通胀的可能性较小。
他说,未来将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内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政府管理价格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较小,国家在出台调价措施时将注意采取多种方式缓解对物价水平的影响。(韩晓东)
权威发布:发展改革委价格司负责人回应价格热点问题
问:到12月9日,距离上次国内油价调整已有22个工作日,近期油价会调整吗?
答:按照《石油价格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11月10日国内成品油价格上调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高位震荡后出现回落,但国内成品油价格调整参考的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仍有所上涨。与11月10日调价时相比,涨幅为1.85%。因此,国内油价不具备调整需要的条件。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今年4月份以来,国家对成品油价格进行了适当调控,压缩了成品油价格上涨的幅度。11月10日上调后的成品油价格对应的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67美元左右,比同期国际市场价格低7至8美元。如果与现行国内价格对应的原油价格相比,目前这个价差不仅没有缩小,而且还有所扩大。
责编:王玉飞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