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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租房为何改“租”为“售”

 

CCTV.com  2009年12月29日 09:03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人民日报  

  不少地区试水廉租房“租售并举”引争议

  对话人: 编 辑 王明峰 记 者 王 炜 汪志球 专 家 牛凤瑞(中国社科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

  新闻事件

  近日,河南省新乡市在该省率先试水出售廉租房。

  据了解,新乡首批出售1212套,单套面积不超过50平方米,售价在每平方米901元到1400元之间。购买者对该房拥有有限产权,5年内不准上市交易,5年后经房改部门审核准入上市后,须向政府退回优惠补贴和补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收益。

  这种廉租房“租售并举”的做法,肇始于贵州。2008年11月,贵州省安顺市在全国首次尝试。随后,甘肃、云南、福建、安徽等地也推出廉租房销售办法。

  而新乡的做法再次“一石激起千层浪”。廉租房能否出售,再度引发人们的议论。

  一问:

  廉租房能出售吗?

  编辑:廉租房,顾名思义,“租”是核心含义,那为什么这么多地方要卖呢?国家政策对廉租房属性是怎么规定的?

  王炜:在现行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中,并没有对廉租房租售并举进行限制。从国家有关部门的口径看,对当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保障方式探索也没有表示反对。

  目前,探索廉租房租售并举的主要是中西部地区的少数城市,廉租房建设资金不足是这些城市迫不得已搞租售并举的主要原因。

  在保障性住房体系中,廉租房是唯一全部依靠政府投入的品种。尽管中央财政今年加大了对中西部地区廉租房建设的补贴标准,西部地区为400元/平方米,中部地区为300元/平方米,但目前中西部地区廉租房建设成本普遍在1500元/平方米以上,加上这些城市土地出让收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都比较少,主要的资金压力都落在地方财政上。但中西部地区的财政状况十分紧张,很难保证廉租房建设资金。在这样的情况下,通过出售一部分廉租房,地方政府可以及时收回一些投资,用于进行下一步的开发建设,确实也是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一种探索。

  汪志球:解决廉租房建设资金不足难题,是贵州试水廉租房租售并举的根本原因。

  依据贵州省2009—2011年廉租住房规划,3年内,贵州省要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的27.4万户低收入家庭纳入保障,除国家补助外,各级地方政府需配套资金100多亿元。贵州省情是“欠发达、欠开发”,财政根本拿不出这么多的配套资金,今年上半年,贵州省仅到位7.5亿元。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李光荣表示,租售并举的机制,有利于快速扩大廉租房的建设规模,实现资金的循环使用,解决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难,减少房产管理部门管理成本。

  牛凤瑞:建廉租房,地方要匹配相应资金,而往往地方资金紧张,卖出以后,可以回收一部分资金。如果运用得好,可以建更大规模、更多的廉租房。这是好事。但廉租房卖出以后,就不叫廉租房了,性质就像经适房、两限房一样,只不过价格低一点。

  要注意的是,有能力买得起廉租房的,应算“夹心层”,而非廉租房要保障的低收入阶层。廉租房出售的做法,会不会有挤出效应,把最该保障的那部分人挤出去呢?这是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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