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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金融公司将满足不同消费需求

 

CCTV.com  2010年01月08日 08:39  进入复兴论坛  来源:中国证券报  

    随着三家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的破茧而出,使得人们对消费金融公司推动我国扩大内需、刺激消费的预期显著增强。银监会相关部门负责人指出,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能为商业银行无法惠及的个人客户提供新的可供选择的金融服务,满足不同群体消费者不同层次的需求。

  较高门槛保证消费金融公司资本实力

    在银监会出台的《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中规定,消费金融公司注册门槛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兑换货币;主要出资人应具有5年以上消费金融领域的从业经验,最近1年末资产总额不低于600亿元人民币,连续2个会计年度盈利,承诺3年内不转让出资。

    分析人士指出,设置较高的进入门槛,一方面保证了消费金融公司拥有充足的资本实力,抵御风险能力较强;另一方面,也预示了只有大银行或者大的集团机构才有资格设立消费金融公司,“未来银行系消费金融公司将成为市场的主流。”

    虽然工行、交行等大型商业银行此前均对设立消费金融公司表示出了兴趣,不过从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的情况看,也有些银行对于成立消费金融公司不太“感冒”。分析人士指出,从银行的角度来讲,设立消费金融公司必然消耗商业银行自身资本金,尤其是在监管机构加强资本监管、银行资本金成为稀缺资源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尚没有大规模开展设立消费金融公司的动机。

    由于消费金融公司业务范围较为狭窄,使得成立消费金融公司对商业银行吸引力下降。从防范风险的角度,监管机构不允许消费金融公司提供车贷、房贷等大宗消费品贷款,但目前我国消费信贷类的金融业务中,80%以上是房贷和汽车贷款,而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教育、装修等项目占比很少。

    另外,消费习惯也成为消费金融公司发展道路上的一个问题。对于一个居民储蓄率约为50%的国家而言,要使人们立即摒弃根深蒂固的“量入为出”的传统消费文化,还面临较大的挑战。“如何让习惯积累型消费的国民在日常消费中采用贷款模式,这将成为未来消费金融公司能否生存和健康发展的关键。”一位商业银行个金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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