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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代币券 只有熟人才能办;旅游代币券 一做就是上万元((2003年01月13日 22时12分))

    趁着周末,我到北京几家大商场转了转。离春节还差半个多月,各商场就早早地吆喝起来,无论走到哪一家,总能看到一些“春节购物返券多少”的促销宣传。这就让人联想到早已被国家明令禁止的代币券促销,虽然此券非彼券,但到了商业旺季,代币券会不会借机再现呢?我们《经济半小时》的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采访。


    1月5日,双休日,记者来到了北京一些繁华的商业区,连走了几家大型商场,已经看不见往年那种用“代金券”购物的火爆场面,但在其中一家大型的综合商场内,记者却看见一位购物者手中拿着这样一种“券”,这是不是我们说的“代金券”呢?

    记者:您这是什么券?怎么和商场购物返的券不一样?

    顾客:这是单位发的“代金券”。

    记者:是哪个单位发的?

    顾客:你问这干吗?

    这位顾客的警惕,更加引起了记者注意,这种100元面额的纸“券”,除了印有这家商场的名称和印章外,看不出它的购买方是哪家单位,如果不是持券者亲口告诉记者,这是单位发的“代金券”,很容易让人以为是商场购物返的券。《人民银行法》早就明文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刷、发行、发售代币票券。《人民币管理条例》更是明确规定:各类购物券、代币券都是违法行为。既然国家三令五申、明令禁止,为什么还会出现这种情况呢?为了进一步了解内幕,记者决定以办券者的身份打探一下。

    记者走向商场的一位工作人员,打听办券的地方。按照这位工作人员的指点,记者七拐八拐,在这家商场地下室东北角的一间办公室里找到了办券的地方。

    记者:我们想给单位的职工搞一点福利,办些代币券。

    商场工作人员:不办。从来就没办过。

    一方面记者在购物的人中,确实看见有人就拿着从这家商场中办出的“代金券”在消费,一方面商场的工作人员却说没有办过“代金券”,那么这家商场的“代金券”究竟是怎么办出来的呢?记者在购物的人群中又设法找到了刚才那位用“代金券”购物的人。

    记者:商场说,他们不办“代金券”,那你们单位的“代金券”是怎么办出来的?

    知情人:我们领导和商场老板是熟人,他这不是熟客不接待,现在你到哪个商场都这样。

    第二天,记者在另一家商场又看见了另一种“卡”,这张卡上除了印有银行的名称外,没有购买单位的名称,就连指定购物的商场名称也没有。同样,如果不是持卡人亲自告诉记者,这是单位发的代金卡,很容易让人以为是哪家银行的信用卡。

    看来代币券今年以更隐蔽的方式粉墨登场了。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了一家俱乐部的“代金卡”,这张卡里存有1000元人民币,可以在网上购物。据知情者透露,今年个别单位推出代币券的方式都极其隐蔽,有的刻意隐去了购买单位名称,有的以提货单的形式出现,有的干脆不标价格。对这些花招,不了解内幕的人很难发现。另外,代币券还出现了一些变种,存在于其他行业中。

    记者在网上查询有关信息时,意外地发现了这样一条消息:某人在深圳某家旅游网站的聊天室里发布了一条帖子,说他手里有两张深圳中国国际旅行社发行的价值1060元的旅游代金券,他打算以800元的价格将其出售。记者与此人取得了联系,得知两张代金券是他们单位发的,他已经卖了出去。记者随后和发行这两张代金券的深圳国旅取得了联系。

    记者:是深圳国旅吗?我在网上看到有人转让咱们这儿发行的一个1060元钱的旅游代金券,我想问一下,咱们现在这个旅游代金券是怎么回事?

    深圳国旅工作人员:有些公司把它作为公司福利,然后通过我们公司批量地发到它们公司的。公司先交钱到我们公司来,所以它才有特别优惠券。有些好像是他自己不愿去,他就把这些代金券变换出去。

    据了解,所谓旅游代金券就是由单位一次性向旅行社支付费用,同时限定在一个时间段和一定的金额范围内使用,然后用户持这样的一张代金证明自己到旅行社挑选旅游线路,外出旅行。深圳存在着单位发放旅游代金券的现象,那么北京有没有呢?记者对北京一家大型旅行社进行了暗访。经过介绍,我们找到了这家旅行社一位专门负责办理旅游代金券的女士。

    旅行社工作人员:旅游代金券在我们来讲也不是第一家了,也有很多单位,主要是从旅游的角度来考虑。

    记者了解到,目前的旅游市场竞争十分激烈,而单位办理旅游代金券能给旅行社带来巨大的收益和客户群。这种合作关系对双方都有利,所以旅行社也乐意以优惠价甚至“跳楼价”回报持代金券的客户。大旅行社如此经营,小旅行社呢?记者随后来到一家小旅行社,并且了解到,这家旅行社还有自己独特的一种代金券。这是一种邀请函形式的旅游代金券,上面写着:恭喜你在某公司获得了到某某地方的奖励游,请提前一个月通知本旅行社参团时间,我们会尽快将出行安排通知给您。这家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找到它们的单位一般都是颇具实力的公司,这些公司发给客户出外旅行的邀请函,用这种方式答谢客户,而每张邀请函的身价都非同小可。

    旅行社工作人员:我们做的都是上万的。因为像这种一个函出去,基本就是一个人到两个人,它邀请这个人带着家属,那两个人有可能出国啦。客户的层次比较高,所以他的需求量也很大,基本上都是这种外企公司,它经常邀请银行等系统的人出去玩去。

    发行代币券除了扰乱正常金融秩序,给偷逃税提供机会外,更为严重的是它给腐败行为提供了难得的遮羞布。从记者的调查中我们看到,一些单位和商家借着眼下正逢岁末年初,年节集中,又开始打起了代币券的主意。那么,从法律上有没有根除代币券的办法呢?《经济半小时》就此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财政金融法教授刘少军。

    主持人:代金券是国家明令禁止的,可我们的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现在代金券仍然在以各种隐蔽的方式出现。你认为代金券为什么会屡禁不止呢?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教研室主任刘少军:这个问题核心地来讲还是一个利益驱动的问题。首先从商家的角度来看,它发行代金券或者代币卡可以增加它的业务量,提高它的利润。另外它还可以无偿地得到一笔营运资金,或者是把这笔钱存到银行里,它还可以得到利润。从购买者的角度来看,它也可以有几个方面的利益:首先它可以得到商家的一个很大的折扣;另外它还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进行避税,这里边包括个人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再一个方面,它利用购物卡或者代币卡或者代币券作为一种送礼的手段也是比较合适的;再一个从使用人的角度来看,它无偿地得到了一个购物券或者购物卡,那么对他来讲也是有利的。

    主持人:购买方也就是一些单位,怎么用代金券这种方式来偷漏税呢?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教研室主任刘少军:从偷漏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国家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企业是要对个人所得税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那么如果它购买代币券或者代币卡以后,它就可以不履行代扣代缴的义务,这样对它的职工也是有利的。再一个对企业自身来讲,它购买了代币券或者代币卡以后,可以用一些相关的发票来充到它一些税前列支项目的账户里边,这样的话它也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

    主持人:像这样的情况不治行不行?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教研室主任刘少军:这个情况应该说不治是不行的。如果商家也可以发行这种代币券或者代币卡,实际上就等于代替人民币进行流通,或者是发挥一种准人民币的功能。这个一方面动摇了人民币国家法定货币的地位,另一个方面也扰乱了整个社会的金融秩序。(《经济半小时》记者张雪松、丁晓音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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