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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后,民工们拿到钱了吗?((2003年02月18日 22时06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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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经济半小时》曾多次报道过民工追讨工资的现象,有几位打工者的身影曾通过我们的镜头走上了屏幕。他们的年过得怎么样?最后要回了钱吗?在民工节后返城的人流中,记者又一次找到了节目中的几位主人公,了解他们目前的情况。
李耀冬,郑州一名普通的包工头,为了追回自己手下20多名工人被拖欠四个月之久的工资,走上了漫长的讨要工钱之路。
他承接的是由郑州市富翰建筑公司转包的郑州交通职业学院汽车训练场的工程。从2002年9月份完工时,就拖欠的10多万元工程款到过年前仍然没有拿到,也就无法给工人发工资。万般无奈,李耀冬找到了负责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工资问题的郑州市建委,当天晚上,建委把欠钱老板所在单位郑州市富翰建筑公司负责人请到了办公室。该公司经营部经理张表示,第二天便立即就去找校长,共同把事情处理掉。
春节已经过去,李耀冬的欠款是不是已经要回来了呢?记者通过电话和他取得了联系。李耀冬说:“年前给我五千,还欠六万五。昨天去找富翰公司打欠条,他们也同意了,但以后怎么办他们还没有说,据说他们现在也弄不来钱。我去找建委,建委也没法。”
本应在年前就拿到的工钱到现在都没着落,负责此事的郑州市建委建管处处长王文芝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解释:“富翰公司账上确实没钱了。关于拖欠民工工资的事,它已向所在地二七区法院起诉郑州交通职业学院,要求追讨这笔工程款。除了向学校要钱外,他们自己也在想办法筹措资金。节前,我们已经通知各职能部门停止对富翰公司承接工程的所有手续,今年一年它没有资格再来郑州承接工程。”
1月24日,《经济半小时》还报道了河北易县民工卢连庆讨要工钱的事情,为了讨要自己和7位老乡的6900元工钱,卢连庆先后8次从150公里外的易县来到包工头家讨账,不仅没有拿到一分钱,还倒贴了200多元路费。包工头不还钱,担保人也不管,村委会不管,治安主任也不管,卢连庆最终一纸诉状把包工头告上了法庭。2003年1月22日,北京海淀区山后法庭,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判决常跃年于判决书生效后三日内给付卢连庆劳务费人民币1479.50元。
近一个月过去了,卢连庆的工资是否已经拿到手了呢?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年前把工资拿回家,分给向我要钱的同乡后我也没拿着钱。”
北京海淀区山后法庭负责这起案件的孔军副庭长谈到案件的进展时,一脸无奈。他告诉记者:“被告常跃年经过法院几次送传票、查找、传唤都没能找到,担保人李健认为他担保期限已超过六个月。”
执行难是解决民工欠薪问题时遇到的一个重要障碍,也是管理部门努力解决的问题。2002年年底,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全市1894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发现拖欠工资最多的是建筑施工企业,占拖欠工资企业总数的60%。在执法过程中,一家来自四川的劳务公司拖欠工资的时间和数量引起了劳动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对它进行了重点整治。
去年12月26日,在北京市通州区八里桥南街的某居民区施工工地,四个民工站在施工用的塔吊上,代表44个民工要求承包该工地的四川仪陇城建劳务总公司支付拖欠近两年的工资。经过通州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与通州区公安局执法人员数小时劝说,在楼顶冻僵的民工才接受调解。提到当时场景,监察员王士柱告诉记者:“当晚我们把承包方开发商、四川仪陇公司的领导都叫到了工地后边的办公室。第二天上午,我们和区建委工程科的人员一起把总额7万多的工资如数交给了民工。”
然而经过治理后的这家公司依旧是大事不断。据了解,今年1月28日,又是这家公司的41名四川民工集体打着“追讨血汗钱”、“请人民政府和各界人士帮助”的标语,到通州区政府上访。1月30日,民工终于领到了拖欠的工资。在监察执法人员现场监督下,四川仪陇城建劳务总公司有关人员在 通州区劳动局大厅将所欠工资11.5万元全数发放到民工手中。
那么,新年过后刚到这个工地上的新民工情况怎样呢?近日,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对此进行了检查。承包这个居民区土建的四川仪陇城建劳务总公司已经撤走了,居民楼现正由一家装修公司接手装修。新年刚过,大批民工还没有到,工地上寥寥几人。看到摄像机,几个民工都躲到楼上,不肯接受采访。记者拦住了一位恰巧从旁边经过的民工。他告诉记者,老板答应一个月给他们千把块钱的工资,但到年底才兑现。老板每个月会支付生活费开支,剩下的钱年终才给。民工们似乎并不担心拿不到钱,据说老板是他们家乡的。
这位民工所反映的情况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普遍存在:绝大部分民工都在自己的老乡那打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察处副处长孙彩山否认了这样的劳工关系。他表示:“按照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用工者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才具备法律上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合同,双方的个人行为很难得到保证。在关键时刻,老乡关系也是不起作用的。”
北京市劳动监管部门的负责人还表示,目前他们已开始对这个工地用工情况展开了调查,以免欠薪纠纷再次发生。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民工年底被欠薪,很多问题就出在年初招工用工的环节。为了避免到年底再发生民工拿不到工资的情况,劳动监管部门现已加强了民工权益的保护工作。
去年,很多民工在劳动监管部门的帮助下,终于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欢欢喜喜回家,过了一个美满的春节,现在,年过完了,再次踏上打工路,他们会不会干了一年,又拿不到钱呢?现在很多民工心里都没底。记者为此走访了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的一年里,他们将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撑起更坚实的保护伞。
在监察处处长吴安泰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份《2003年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要点》,翻开这份在春节前就已经发放到各个区、县劳动保障局的工作要点,重中之重的内容就是维护外地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吴安泰告诉记者:“上半年我们会组织开展一次全市性的用人单位招用外地务工人员的专项执法大检查。”
之所以把执法专项检查放在上半年,是因为春节过后,是外地人员来北京找工作的高峰期,如果在这个时期放松监管,就会给这一年的用工市场留下隐患。吴安泰坦言,监察大队将把原来的突击检查方式改为日常性的检查。并且在未来的十天内就会有所行动。“我们下一步要搞春节期间加班工资支付检查。主要针对餐饮服务业。”
监管部门为何如此重视对用人单位的专项执法检查呢?原因得从2002年年底说起。去年年底,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设立的投诉电话突然就比平时热闹了很多,投诉焦点在于务工人员工资被拖欠。
吴安泰介绍:“外地务工人员举报案件占到全年举报案件量的18%,春节期间这一段更突出,比平时增加20个百分点。而且这个时期发生举报案件一般个案很少,都是三五个人有的甚至是一百多个人、二百多个人一起的。”
为解决突发性群体被欠薪的问题,监察大队出动了500多名执法人员,从十一月一直忙到了大年除夕。在检查的1894个单位中,有1093个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拖欠外地农民工工资的现象。涉及外地农民工三万二千人,解决被拖欠的工资共四千零三十三万元。
虽然这次执法大检查帮外地务工人员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但是大量的用人单位严重拖欠务工人员工资的现象,让劳动部门感到压力很大。作为监管部门负责人,吴安泰透露,今年北京市政府针对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将从立法和资金保证上进行双保险。
据介绍,今年北京市已把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规定纳入市政府立法项目中。如果政策出台,今后查处用人单位工资支付违法现象就有了法律上的支撑。
“经过几年的经验教训总结,所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北京承办工程都要根据承包的工程总造价拿出一定比例的资金来,在银行建立工资保证金的专户。一旦发生群体性拖欠工资,就要拿着这个兜底的钱支付给农民工工资。”
众所周知,河流涨水时,疏通导流比堵漏填缝更有效。北京市劳动监管部门提出建立工资保证金来解决拖欠民工工资的问题,其实这种办法在广东深圳、南海等地已经开始实行,而且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据了解,广东南海市2002年拖欠工资案件下降了一半,只发生了3起。希望北京市的劳动监管部门也能从根本上解决欠薪问题,能让民工真正安心地工作。(《经济半小时》记者:宾芳、王立平、陆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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