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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追踪:《消法》 撑开新的保护伞

央视国际 2004年03月13日 23:26


  以前说起3·15,我们往往想到的是,一些假冒伪劣的商品在谋财害人。不过,最近几年,随着消费结构的变化,侵害消费者权益又出现了一些新现象。中国消费者协会就有一个统计,目前消费者对物业管理的投诉快速上升,已占到商品房投诉的20%多。可是,对这些新的侵权行为,相关法律上还存在很多空白,这就让消费者维权变得更加艰难。今年两会上,有人大代表对此提出了一份要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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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这里是江苏代表团的驻地京西宾馆,来自江苏的人大代表姜德明一直关心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问题,去年他就向大会递交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今年他准备继续提交这个议案。两会期间,以打假闻名的王海专门来到了代表团的驻地,拜访姜德明代表。

  王海现在专门成立了自己的公司,帮助消费者维权。在维权过程中,他觉得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显得滞后。王海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应当增加“设立最低赔偿金制度、由消协作为诉讼主体、设立罚款分利制度”等内容,这样对于当前在房地产、物业、医疗等新兴消费领域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王海:应该说我们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我们还是志同道合的,我希望通过姜老师人大代表这样一个途径来把我们对于消法的想法传递给大会,来促进我们的消法越来越完善。

  促使王海产生这些想法的是最近王海帮助打的几起维权官司,其中一起是海淀区水清木华园业主与北京市汇泽物业公司的纠纷,根据《北京市住宅锅炉供暖管理规定》,在供暖季节,供暖单位必须保证采暖用户的室内温度不低于16度,但是小区内很多业主家的暖气从来没有达到过16度,因而拒绝交纳取暖费,为此物业公司将拒绝交费的40多位业主告上了法庭,物业公司不仅要求业主交纳数千元不等的取暖费,而且要业主交纳高额的滞纳金。一审物业公司胜诉。

  沈浩(业主):当时让你赔多少钱/7万多元的滞纳金,仅仅就是滞纳金,实际上我只欠她8千多元。我觉得第一审结果就是一个笑话,滞纳金8万多元,我认为这简直是一个笑话。

  在这种情况下,水清木华园的物业管理委员会请来了王海帮助他们维权,通过努力,终于打赢了官司,但是为了打赢这场官司,他们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很多业主都成了房地产和物业管理方面的专家。

  沈浩:是一个陷阱,太大了,我们认为它说的就应该是那样的,结果都不是,也没有约束他们的行为。

  邵夏珍:老百姓把自己一生的积蓄都买了房子,结果我的感受是买了一大堆麻烦,这几年一直在矛盾纠纷中度过真的感到很疲惫,所以我们的心声是房地产能够适合消费者条例,国家能够立法。明确地确定他的权利、义务,以及没有达到的处罚,因为只有有这个东西,这种事情才有法可依。

  对此,帮助业主们维权的王海也深有感触,因此他在向姜德明反映情况时重点反映了在房地产消费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对王海的到来,姜德明代表也非常高兴,因为他正准备今年继续提交建议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对王海的意见他听得非常认真。“消法是在1994年实施的,消法当中还有一定的缺陷,现在消费热点好多还没有包括进去,尤其在商品房,汽车等服务行业,价格欺诈现象时有发生。”

  姜德明表示,在提交议案时他会认真参考王海提供的情况。尽管自己是一位高位截瘫病人,但是当王海告辞时,他还专门把王海送到了电梯口。

  姜德明:“他代表群众来找我,我作为人民代表送当然是应该的。”

  记者:这里是中国消费者协会,为了进一步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情况,把建议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做好,来自江苏代表团的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专门来到了中国消费者协会进行调研。姜德明详细询问了去年以来全国消费者在房地产、通信等新兴热点消费领域的投诉情况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统计分析的相关数据,并且就自己准备提交的议案向中消协的同志征求了意见。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 武高汉:印象里是全国人大代表第一次来中国消费者协会调研。我认为保护消费者权益是全社会共同的一件事,从人大代表的角度关心这件事力度就更大,所以我是真心希望有更多的全国人大代表或者是各级人大代表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这件事。

  晚上,姜得明顾不上休息,抓紧时间修改完善建议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议案。他希望通过更准确、更具有说服力的议案,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改的进程。

(编辑:刘琼来源:CCT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