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经贸委发布《公告》:规范载货类汽车生产

  近年来,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我国汽车生产量和保有量不断增加,汽车货运量和客运量在社会总运输量中的比例迅速扩大。但是,随着汽车运输量的增加,载货类汽车违章超载现象十分严重,且有蔓延的趋势。据调查,许多载货类汽车都存在超载行为,有些成几倍地超载。载货类汽车的严重超载,危害交通安全,损坏路面,污染环境,已成为社会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的一项“公害”,严重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直接影响国家汽车工业的健康发展。

  载货类汽车违章超载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了由于车辆用户为了降低运营成本、增加利润,多装超载外,一些企业为谋取本单位或个人的利益,无视国家有关规定,在车辆生产、改装或申报产品时,有意采用“大吨小标”,即标定装载质量低于设计承载能力,或非法加高货箱栏板、增加钢板弹簧片数等,为超载运输提供了条件。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决定,治理载货类汽车生产环节虚报瞒报实际载荷的违规行为,国家经贸委采取有力措施,积极配合公安、交通部门做好治理超载的工作,日前发布《公告》,对载重汽车、改装车和农用运输车的生产环节进行清理整顿,规范载货类汽车的生产管理。

  《公告》要求,经国家批准的载货类汽车生产企业必须立即停止生产“大吨小标”的违规产品;同时,企业要进行自查,将有关情况近期上报国家经贸委。 《公告》还要求,企业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标准组织生产经营,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对继续生产“大吨小标”产品的企业,国家经贸委将取消该产品的生产资格。(新浪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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