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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整治药品市场秩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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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药品市场经济秩序依然相当混乱:假冒伪劣药品屡禁不止;药品集贸市场还没有得到彻底清理,少数被取缔的药品集贸市场出现死灰复燃、改头换面或由明转暗等现象,个别地区长期存在变相的药品集贸市场;药品经营企业低水平重复严重,经营秩序混乱;药品虚假广告充斥媒体,欺骗消费者。为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前不久召开了全国整治药品市场秩序工作会议,记者在会上就如何整治药品市场秩序采访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郑筱萸,郑局长对此做了如下阐述。
开办药品集贸市场不是市场经济
药品集贸市场和变相药品集贸市场的形成有着多方面的原因,除了有非法利益的驱动,有地方和部门保护,有产品和企业结构不合理,有医疗机构以药养医机制,有药品监督力量不足等原因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药品集贸市场的危害认识不到位。药品是特殊商品,生产经营药品有着严格的准许可制度,我国政府决不允许开办药品集贸市场。
打击无证药品经营是关键
药品集贸市场和变相药品集贸市场的出现以及中药材专业市场超范围经营药品的发生,其实质是无证药品经营。目前药品集贸市场和变相药品集贸市场主要是通过挂靠经营实观的,所以,打击无证药品经营是取缔药品集贸市场、防止反弹,整顿中药材专业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和工作任务。药品集贸市场和变相药品集贸市场,是非法购销药品渠道的中间站,取缔药品集贸市场和变相药品集贸市场,一定会对各种无证经营、异地经营,以及一些个体行医人员和个体诊所违反规定从事药品经营活动、街头非法收购药品,兽用药品经营单位经营人用药品等违法活动给予沉重打击。
打击假劣药品坚持五不放过
在打击假劣药品专项治理活动中,其成功的做法就是各级药监管理部门坚持“五不放过”,即假劣药品来源、去向不查清不放过;涉案单位、责任人不查清不放过;案件产生的原因不分析透不放过;涉案人员未得到应有的惩处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从去年打击假劣药品的情况看,制假过程不管是团伙作案,还是跨地区作案、内外勾结作案、专业化作案、智能化作案,都是多环节,多渠道的。打假就要抓住每一个环节去扩大线索。因此,一要善于利用舆论进行监督;二要将该抓的犯罪分子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三要主动争取公安、工商等部门的支持,联合办案;四要通过暗访取得证据。
另外在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活动中要搞好制度建设;建立打假工作领导责任制;建立案件投诉、举报、查办管理制度;建立重大案件报告、查办追踪、记录制度。
禁止处方药在大众媒介做广告
各种违法刊播的药品广告,会对人们安全合理用药产生误导。去年药监部门移交工商部门查处的违法刊播广告1394件,收回药品广告批准文号212件。今年以来,药监局与工商局做出了部分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刊播广告的决定,并与工商局、新闻出版署确认公布了第一批医药专业媒体名单。为加强广告审查监督,从5月1日起,国家药监局将不直接受理药品广告的申请,各省(区、市)要将审查批准的药品广告成品及该药品的标准和说明书按规定期限报药监局备案,各省(区、市)要在自己的辖区内确定重点抽查的媒介并落实责任制。为加大对药品广告的监管力度,药监局准备对部分电视频道刊播的药品广告进行收录检查。同时建立药品广告审查的软件系统和信息网络,开展联网审查;设立违法药品广告监督信箱,设立举报电话;设立违法刊播药品广告公告制度,继续进行广告审查人员的业务培训;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成立药品广告审查监督办公室。
开办药品集贸市场的不予换证
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是强化市场监督的重要手段。由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中明确要求: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强药品市场准入管理。清理整顿药品流通企业要与药品经营换证工作相结合,对质量体系不健全,经营行为不规范、达不到换证条件要求的药品流通企业不予换证。
对证照不全的;经营假劣药品情节后果严重的;开办药品集贸市场的;出租转让“两证”的;被停止经营药品时间达半年的;未在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换证申请的,一律不予换证。对于那些被暂缓换证,经整顿仍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不予换证;对于违法经营药品的不仅不能换证,还必须依法进行查处。
要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及被举报地区和企业的换证工作的检查、抽查,对检查、抽查不合格的,要责令换证部门重新组织审查,并追究审查人员及换证部门的责任,问题严重的,撤销审查人员资格或暂停该地区换证工作。
整顿流通秩序克服低水平重复
我国有药品批发企业一万六千多家,多数经营条件低劣,经营方式落后,25%以上达不到换发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标准。目前,浙江省的药品批发企业的换证工作已经结束,通过换证该省药品批发企业的数量比原来减少了40%,法人批发企业减少了50%。相信换证结束后全国药品批发企业会有相当数量的减少。
药品批发企业数量的减少,是换证工作的制约性和导向性发挥作用的一个重要表现,可以制约那些不符合条件和标准的企业不能取得准入资格;可以鼓励企业间的联合、兼并、资产重组,扩大规模、提高素质,这两方面的作用都会使企业数量减少,其作用越强,企业减少的数量就越多。通过换证可以改善药品经营企业的结构,提高集约经营的规模,克服低水平重复。
药品分类管理是规范药品经营的根本
严格凭处方售处方药是流通领域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难点和重要标志,对不按规定、没有凭医生处方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经营企业,要及时纠正并依法给予处罚;对在规定时间内达不到分类要求的零售药店,要取销其经营处方药的资格。去年4月药监局已经公布了粉针剂和大输液必须凭医生处方销售,以后还会继续公布处方药品种。
推进药品零售跨省连锁经营
冲破来自药品监督系统内的地方保护,推进药品零售企业跨省跨地区的连锁经营,是促进药品流通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去年药监局发出《关于进行药品零售跨省连锁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组织了药品零售企业跨地区连锁试点,目前全国已有三百多家药品零售连锁企业,五千多个药品连锁门店,药品连锁经营促进了药品零售企业素质的迅速提高,方便了群众购药,保证了用药安全。
当前影响这项工作迅速发展的因素主要有两个:一是在跨地区审批中,仍然存在地方保护,其表现是利用多种手段或公开或暗地,或直接或间接地对符合条件的申报者给予限制或排斥;二是在审批中,缺乏宏观整体布局的考虑,缺乏合理布局的机制。
加强农村基层用药监管
当前在农村基层医疗单位存在着药品仓储设置简陋、缺乏养护保障,购销行为不规范、购销记录不健全,非法渠道购销药品、超范围经销药品、无证经营药品、非法经营特殊药品、人兽药品混营等现象。今年各级药监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用药的监督管理,尽快建立县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充实药监人员,开展对县和县以下药品经营企业、医疗单位、乡村卫生院(所、室)以及个体诊所的药品质量检查。按照《整顿和规范药品市场意见》的要求,促进农村供药网络的建设,鼓励大型药品批发企业跨地区兼并市县级的批发企业,将市县级药品批发企业改组为区域性基层配送中心,解决好农村基本治疗药物的集中配送问题。(法制日报/杜海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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