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取消地方保护措施》
(2001年08月22日)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在行动”报道组最新报道

  记者来到了安徽省的舒城县,前一段时间国内各大媒体纷纷报道了舒城县的本地水泥、白酒、化肥等方面实施地方保护问题,一时间,舒城县名声大噪,今天我们又再次来到这里看看现在情况如何。

  从96年开始,安徽省舒城县有个商品流通秩序整顿办公室,制定了商整工作目标管理考评方案,确立了优先使用本地名优产品制度,对当地的一些白酒,水泥,化肥实现销售指标制,这项最初以维护消费者权益为名义的方案,并没有让百姓真正感受到实惠.

  有一农民建房子,他们把十几吨的外地水泥买回来以后,上面找下来了,说税收没有缴全不行、不能用,要用的话就缴一点钱。

  实施地方保护是为了让企业多一些产值和税收,这样即保稳定又出政绩,事实上,对本应该退出市场的企业进行人为的行政保护,反而将企业发展的薄弱环节掩盖起来.没有外来竞争的冲击,受保护的所谓地方名优产品很可能被市场所淘汰.

  舒城县副县长高斌认为,实行地方保护实际上是保护落后,不利于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通过一些行政手段人为干预市场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因此一定要消除带有地方保护的行为。

  在记者来到舒城时,商整办已经解散,原来从各单位抽调来的人员也都回到了原单位。

  现在记者在化肥销售点看到所销售的不仅仅只本地的化肥品种了。

  随后记者又了解到农民们对水泥的选择余地也大了,不在受当地政府的干预了。

  记者看到舒城县委县政府大门前高高挂起了一幅幅外地白酒广告牌。

   (《经济半小时》记者/田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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