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商的烦恼》
(2001年08月30日)

  

  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我们在行动”报道组最新报道

  小杂货店的老板没有营业执照,也没有按规定将执照悬挂在店铺的显著位置,工商人员按处罚程序填写现场检查笔录,这时工商人员又发现小店在出售过期食品,三无产品和不具资格销售的香烟。

  厦门工商局湖里分局公平交易科黄永福科长说:“我们每次检查都有一个情况,就是检查了一家无证营业,其它无证营业的全部关掉溜之大吉。那么势必就给那些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提供一条渠道。”

  由于逃避监督,这些无照小店往往成了不规范产品的主要销售点,扰乱了市场秩序,按“行政处罚法”规定,这家小店要被取缔,但工商人员执法的主要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中却没有对“取缔”进行明确解释,也没有实施细则。按“规定”的程序,工商人员只能先做出笔录。法规的可操作性很有限,不能当场贴封条,不当场贴封条明显违反行政处罚法的有关程序。

  从认定小店是无照经营到向法院申请执行取缔要经过七大程序,前后至少要6、7天。此间,工商无权对小店的人、货物或店铺采取任何强制手段。也就是说,这6、7天中,小店老板可以照常营业,工商人员也只睁睛看着。

  第二天,记者和工商人员再次来到这里,发现小店仍在营业中。被处罚的小店还在营业,这就有点无可奈何。

  一方面要整顿市场秩序;一方面正规军面对无证商贩的游击战无可奈何,这种矛盾怎样才能根除呢?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赵觉荣局长说:“我感觉是依法治国,省政府已经在研究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时候,我们已经跟省政府、省人大提出这个问题,比如说省法制办能不能尽快出台操作程序让我们执法起来,也有个法来支持。”

   (《经济半小时》记者/王晓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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