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燃气 令人生气》
(2001年09月09日)

  

  前几天整顿市场经济秩序行动组到达重庆,不少市民都反映涪陵区的液化气市场存在垄断问题,就连现任重庆市人大代表马锐也拍案而起。马锐说:“涪陵地区液化气市场暗流汹涌。”

  涪陵的液化气市场到底怎么啦?记者的调查是从价格开始的。

  零售商说:“周边地区一罐气批发卖38元一罐,他给我们52元一罐。”

  一瓶十三公斤重的液化气,长寿县、丰都县的批发价不超过39元,而涪陵却高达52元,丰都县在重庆升为直辖市之前,属涪陵地区。涪陵到丰都不过50公里的路程,然而一瓶气的差价却高达十三元以上。

  涪陵区物价局工作人员说:“最根本的问题是不让(外地液化气)进来,是搞市场封锁造成的。”

  涪陵区液化气价格高于周边地区物价部门也是心知肚明,工作人员解释说,涪陵区物价局只是制定了一个最高限价,每瓶液化气批发价不得超过52元,由于没有市场竞争,涪陵液化气就一直维持在最高限价上,而周边地区由于竞争激烈,气价早就降到了每瓶40元以下,物价局对液化气价格居高不下也毫无办法。他直言不讳这是市场封锁造成的,那么市场到底是如何被封锁的呢?由于周边地区每瓶气价低了十三元,经营户很自然就想到周边去进货,记者于是随同暗访。

  一般的批发商,巴不得有客户来跟自己做生意,但丰都县的一位液化气站的老板一听说是涪陵来的客户就直摇头,说什么也不愿卖气,另一家气站老板奉劝涪陵客户还是不要到丰都来批发为好。他说:“你想来批发便宜的到涪陵那边去冲击市场,说实话你行不通。”

  这位老板告诉记者,上次他曾经从丰都拉了一车液化气到涪陵,刚进涪陵境内就被人拦截了。

  丰都批发商说:“准运证、消防证等我都有,他把我驾照、证件扣了,后来通过一些关系才拿回来,那些执法人员没有出示什么证件。”

  这位老板说,拦截液化气车辆的是涪陵市液化气协会的人,而另一位老板透露,不敢给经营户批发的原因就是涪陵区液化气协会通过政府部门施加了压力。

  丰都批发商说:“涪陵的一些零售户曾经想到我们这来批发,想到这儿来罐装,但是因为涪陵液化气协会跟我们打过招呼,我们给它也有承诺。”

  打招呼是通过一些政府职能部门打的,如果外县的液化气再敢私自批发给经营户,那么将一律拦截扣留。

  涪陵液化气协会负责人说:“我们有正当的理由跟他们打招呼,你的气不要拉到涪陵来,因为你拉到涪陵来冲击了涪陵的市场。”

  对于打招呼一事,涪陵液化气协会并不否认,那么让我们先来看看这是一个什么性质的协会。章程明确规定,涪陵液化气协会属个人自愿结成的非营利组织,二百多名会员是涪陵区的液化气经营户。7名理事是液化气站的批发商,会长就是展宏气站的老板。记者看到,涪陵液化气协会的牌子就摆在展宏公司的办公室里,然而就是这样一个私人民间组织,居然能对涪陵液化气市场价格呼风唤雨。

  记者问:“他们一句话说了算,他们说今天气价涨了50元就是50元,今天58元就是58元,他说今天54元就是54元,那你们只有忍气吞声。”涪陵零售商说:“只有忍气吞声,那有什么办法呢。”

  虽然是私人组成的民间组织,涪陵液化气协会却居然下发了这份文件,规定市场零售价为每瓶58元,并自称此价格为政府指导价,要求经营户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这一所谓“政府指导价”,这位经营户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自行降低售价,让利给消费者,竟然遭到了处罚。 协会的所谓执法队竟然打破了他的柜台玻璃。

  涪陵零售商说:“协会当时还有一个执法队,专门有几个人执法

  凶得很,当时把我这玻璃给打烂了,过后还停了我的气,后来协商还要我写保证不能把价格卖低了,必须按他说的价格卖。”记者问:“你价格卖低了,让利给市民、让利给消费者,为什么不行?”答:“违法了”记者问:“违什么法?”他说:“违了他们协会的法”

  由于擅自降价,这位店主遭到停止供气的十五天处罚。外地液化气不能进涪陵,而涪陵的气站批发商是液化气协会的理事,因此,协会一个停止供气的通知,就让经营户十五天没有生意可做,停止供气不仅仅是因为降价,从液化气协会的这个通知可以看出,经销商刘志友将液化气转卖给别的经营户被认为乱窜用户,也遭到了停止供气的处罚。他说:“把我们划片了,没有经过我们同意跟哪个气站合作就把我们划分了,你在哪里拿气、他在哪里拿气把我们瓜分了,把市场瓜分了。”

  哪个经营户到哪家气站进货,协会的七位理事已经进行瓜分,经营户不服从划分,到别的气站批发,也要遭到停止供气的处罚,由于外地液化气进不来,本地液化气又不能自由进货,因此,协会理事的气站卖再高的价,经营户还得求着它。否则停止供气,就只能停业了。

  马锐说:“划片保护了批发商的利益,而损害了零售商的利益,七家(协会气站)都不能交流,那你叫什么竞争,什么叫市场准入解释不通。”记者问:“你的意思是这个市场准入还是有问题的?”答“肯定有问题。”

  由于批发商通过液化气协会对市场准入有决定权,为了照顾自己零售点的生意,便有意无意的对其它零售商进行控制。一位零售商反映,她打电话让气站送液化气,经常是今天打明天才送来,最快也是上午打下午五点才送来。她说:“经常是一天半天没有气供应,没有气卖,他要照顾的是他零售点的生意。”

  外地液化气进不来,本地液化气又不能跨点批发,自己所在的批发点不能及时送气,零售商只能自认倒霉。这种局面从液化气协会2000年3月成立以来,一直维持到现在。那么一个私人组成的民间组织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呢?

  零售商说:“跟我们说是财委给他们的权力,财委给他们的文件也给我们看过了。”

  这份委托书让记者大开眼界,涪陵区政府财贸办公室是液化气市场的政府主管,调查取证是财贸办行政执法权的一种,却被委托给了涪陵液化气协会这个民间组织,值得注意的是,液化气协会的七个理事全是气站老板,各自都有自己的零售点,气站老板和零售商是竞争对手,财贸办把调查零售商的执法权委托给了批发商,这就好比一场球赛,裁判把球员是否越位的裁判权委托给了对方球员。为了解与液化气协会的关系,记者来到涪陵市财贸办。

  涪陵区政府财贸办工作人员说:“我们没有指定只准在哪拉,不准在哪拉。”

  对于液化气协会的所作所为,工作人员否认与财贸办有关。否认财贸办与液化气协会有密切的关系。但记者在财贸办看到墙上挂着许多液化气经营户的申请,大都是有关开户转移供气片区的。涪陵区政府财贸办副主任刘西尧2000年11月20日写下了这张批条,充分证明,液化气协会与涪陵区政府财贸办关系非同一般:“液化气协会:江中莉等三人要求调整供气对象请给予调整,如二证齐全请给予供气,其他问题另行商量解决。”

  马锐说:“不知道刘主任跟协会之间是上下级关系,还是一个利益共同体,还是一个什么关系搞不清楚。”记者问:“怎么搞得清楚?”答:“其它问题另行商量解决,谁也不清楚其它问题是什么问题,是双方的分成问题还是什么问题,不知道。”

  今年三月重庆市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人大代表马锐向涪陵区政府提出议案,质询液化气市场垄断问题。人大代表提给区政府的议案,理应由区政府答复,但奇怪的是,马锐代表收到的是涪陵区财贸办的复函,签发人甚至不是财贸办主任,是议案质询中涉及到的副主任刘西尧,文件年号2001也被打成2991。

  马锐说:“接到它第一份答复以后,我回答了不满意,当然第一个文号错误,我认为态度不严肃,至少是政府不是很认真在回答这个问题。”

  市人大反馈了代表的不满意评议后,7月份,涪陵区政府再次给马代表答复,但二份议案除了标题有修改外,内容几乎是一模一样。承认涪陵液化气批发价比周边地区高,但不承认这是行业垄断行为,认为这是为了加强液化气市场管理的结果。

  马锐说:“你说不叫垄断,怎么解释这个问题。价格上你出台划片定点供气的实施,使人不得不想到行政垄断和行业垄断,是有联系的。”

  马锐代表再次给涪陵区政府的复函评定为不满意。在给马锐代表的答复函中,涪陵区财贸办承认,液化气协会有写收条的现象,但已经改正。我国会计法明文规定,商贸结算必须开具正式发票,税法规定不开发票是一种偷漏税的违法行为,但记者调查中发现,涪陵液化气协会理事开白条现象至今没有改正。

   (《经济半小时》记者/陈响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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