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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价格的涨跌停板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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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跌停板制度是指在证券市场中,为了防止交易价格剧烈波动,抑制过
度投机现象,维护证券市场稳定,由证券交易所在公开竞价时依法对当天证
券市场价格的涨、跌幅予以适当的限制的制度。上海、深圳两家交易所自1996
年12月起,分别对上市交易的股票(含A、B股)、基金类证券的交易实行
价格涨跌幅限制,即在一个交易日内,除首日上市证券外,上述证券的交易
价格相对上一交易日收市价格的涨跌幅度不得超过10%;超过涨跌限价的委
托为无效委托。1988年又规定ST股票、PT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为5%。其后,
管理层又出台了要求上市公司在其股票连续三日涨跌停、成交量异常放大等
情况下必须停牌发布澄清公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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