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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规范拍卖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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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局日前召开由拍卖企业参加的推行《委托拍卖合同》、贯彻《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工作会,对具体推行、贯彻工作进行了部署。
《委托拍卖合同》是北京市工商局依据《合同法》、《拍卖法》,并参考外省市的示范文本及本市一些拍卖企业具有代表性的合同样本制定的。在文本的制定过程中,北京市工商局多次召开研讨会,组织企业代表对文本草稿进行反复修改,以保证文本条款的全面、合法、公平、实用,通过引导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最大限度地保护委托拍卖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因缔约造成的法律纠纷。北京市工商局今年将大力宣传、推行该示范文本。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国家工商局于今年1 月15日发布的,并将从3 月1日起实施。它是1997年《拍卖法》实施后出台的第一部调整拍卖法律关系和行政管理关系的行政规章,对《拍卖法》进行了完善,弥补了《拍卖法》的不足,增加了可操作性。该办法除明确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管职责外,还对拍卖备案、现场监督、恶意串通、保密约定等问题做了细致的规定,并附以相应的行政责任。今年,北京市工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并以此为依据,加大对拍卖业的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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