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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证监会通报批评五粮液等5家违规公司及有关董事的新闻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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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对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上市公司及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国春、董事会秘书彭智辅,上海物资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明连、董事会秘书傅绍平,厦门雄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姚雄杰、董事会秘书丁笑,厦门海洋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郑亚南、董事会秘书王华,上海宏盛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龙长生、董事会秘书黄德丰等10人在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通知》发布以来,中国证监会曾于2001年3月27日通报批评了12家在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过程中存在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此次通报批评的5家公司不但未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报备程序,而且在信息披露方面不够充分,其中多家公司直到股东大会召开前几天甚至股东大会召开后才报送有关备案材料;上述五家公司的有关人员在重大购买、出售资产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职,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与今年3月份通报批评12家公司的情况相比,中国证监会本次不仅通报批评上市公司,而且将责任落实到个人,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公司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予以通报批评;同时要求参与董事会决议的其他董事在保证上市公司依法运作方面发挥督促作用。
中国证监会此次公开通报批评的目的在于提高上市公司在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中的规范运作意识,促使董事认真履行诚信义务,督促上市公司充分披露信息,切实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来源:中国证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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