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股份制是现代企业制度最基本内涵的话,那么,股权激励就是这一制度的创新和延伸。因为股权激励不仅仅是一种管理手段,它也是一种产权,即股权的结构性调整,是公司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众所周知,激励可以改变人们的经济行为,我国上市公司国有股占据的份额过大,但同时资产所有人代表又过“虚”,缺乏所有权与经营权之间的联动纽带,所有者、经营者或创业者职责不清,导致资产“逃空”和责任“逃空”现象的出现,使公司治理虚无化。实行股权激励可以在资产结构上均衡企业各相关利益主体的关系,弥补资产所有者实际的缺位,以达到通过利益结构的均衡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均衡的目的,正因为如此,在中国证券市场正日益兴起的结构性调整大潮中,管理层收购,股票期权等激励方式不断涌现,股权激励正在赶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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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 坚(北京大学经济学院):中国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长期以来存在一个重要的问题,我认为就是管理者虚置的问题。这个问题就是说有很多股它是法人股或者国家股,但是并没有实实在在的管理者。我们一直想解决这个问题。现在用MBO这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我觉得是目前可行的方法之一。它使上市公司确实有真正的管理者可以关心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资金的使用和投资者的保护。我们还可以探讨其它的方式来解决股权的结构虚置的问题。
袁 东(银河证券):中国境内的上市公司目前最大的问题是股权结构不合理,突出的表现就是一股独大,无论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还是非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都有这个问题,这也是业内人士和其它方方面面都研究的课题。那么怎么解决呢?解决方式多种多样,我想最近刚刚出现的MBO也就是管理层收购是解决这个问题的一个现实的选择。这对改进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而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真正为广大投资者权益的不断增进我想是有好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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