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与国家经贸委首次联合开展的“上市公司现代企业制度检查”,是对我国现代企业建设的先行者——上市公司进行了一次彻底的“体检”。可以说此举是在中国经济结构调整背景之下,证券市场结构调整的一个里程碑。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意味着必须要建立并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和上市公司这两大企业的群体部门和监管机构联合行动,表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中某些监管的“真空”将会因为经贸委的介入而得到补充并加强。同时,这次检查还具有抓住上市公司先行一步、总结经验、明确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途径的意义。
众所周知,公司治理的关键是制约与平衡机制的完善,而制衡的关键又是股权结构的均衡,因此,我国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必须从股权结构入手,这次联合检查必将对此产生促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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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 于鸿君
我认为本次专项检查的重点,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是否规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怎么样,上市公司相关联的一些中介机构它们的运作是否规范!那么,在检查中,特别要保证检查组的独立性,换句话讲,对于检查人员来讲,既要有自律,出于自己道德品质方面的约束,同时,也要有纪律、制度,甚至法律方面有一些它律。
北京大学金融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胡 坚
中国证监会这次进行的上市公司专项检查的意义,有两个方面,第一个,使我们的证券监督部门,真正实地去了解上市公司,了解它实际真实准确的情况,给投资者一个信心,我们的上市公司究竟是什么样的。那么第二个,我认为,由此为起点,建立一个中国上市公司具体情况的真实情况的数据库,那么不是一个模糊的情况,而是对上市公司的情况,真正了然于心。那么这样的话,投资者对我们的市场,对我们的上市公司才会有真正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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