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全国首例股评作者赔偿投资者近8万元的诉讼案进入终审执行的消息也见诸传媒。也许是一种巧合,就在中国正式加入世贸组织,我们世贸组织的基本原则是透明,看来,增加透明度按规矩办事再也不能停留在口头上了。责任是比泰山还重的两个字眼,但现实生活中我们确实见到过"责任"飘飞的事例。一些股评人士或出于利益,或想出名,或属无知,信口开河,误导视听的事几乎是随处可见。为此,中国证监会于10月15日发布了《关于规范面向公众开展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行为若干问题的通知》,明令股评人士不得信口开河。拿今天这一规则来说,虽然是历经周折,但法律还是举起了"手术刀",毫不留情的较正歪嘴,由些我们想到那些公布虚假信息的歪公司、歪机构又该怎么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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