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将开始实施的外资参股证券和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的两项规则,是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半年来在关键经济领域内开放力度最大的一次。
投行业务和证券投资业务对外开放,不仅在运作方式与管理模式与国际准则接轨,提升我国证券市场的整体素质,而且还将在投行与投资两大领域改变原先单一的由内资组成的主体结构,改善证券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的股权结构,使中国证券市场上的券商和基金公司向真正的独立市场主体转变,从而为证券市场的真正市场化留下空间。同时,外资对市场运作的娴熟与内资对市场独特国情的了解和资源优势互补式的结合,也将提升券商和基金的竞争力,形成市场中介主体与投资主体新的竞争格局。这样将使国内的券商和基金公司的竞争压力增加,券商整合也将进入新阶段。而参股各方严格的出资方式的规定,又为提升资产充足率、降低券商的资产风险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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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证券金融研究所所长 张后奇
“这两个规则的出台,应该说对中国金融证券影响是非常深刻的。对证券公司来说,这个办法出台以后,引入了有外资背景的新的竞争对手,那么在竞争方式各个方面都会发生变化,在证券公司的具体业务方面,我想现在开放的是投行业务、资产管理业务和咨询业务这些方面,那么随着这种中外合资进程加快,对中国金融证券业发展会有巨大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资本企业制度和文化、管理、人才,当然机遇和挑战并存,也会带来对市场份额的瓜分,市场份额竞争的加剧,人才争夺的加剧,那么我想资本市场是在竞争中不断发展、不断成熟起来的,这种竞争长远来看,在全球看好中国的大背景下,有利于中国金融证券业健康发展。”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春平
“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的出台,我想它标志着中国基金业跟国际接轨的步伐正式迈出了,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我想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方面可以提升国内基金业的国际化水平,可以通过加剧市场的竞争,通过竞争能够提升整个行业的管理水平,提升对投资者的服务,促进整个行业更好发展。第二个,我想中国基金业乃至整个资本市场在整个国际化过程中可能是个逐步的过程,也就是说合资公司为国内的客户提供今后走向国际市场或者为国际的投资者走向中国市场起到一个很好的中介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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