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决定从2002年1月15日起受理证券民事侵权纠纷案。这是我国证券市场法治化进程不可或缺的基础性举措,也是证券市场上一项"民心"工程。完善了从行政处罚、刑事责任到民事赔偿的机制设立,使肆意践踏游戏规则之人失去了"违规文化"的基础,从根本上恢复规矩制定的目的和魅力,对于重树市场形象,恢复市场信心具有本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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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来看看两位嘉宾是怎么认为的
郭 峰(证券法专家):最高法院今天发布的通知,是对中国证券市场来说具有一个非常大的意义,对广大投资者权益是一个很有力度的保护,这标志着中国证券市场上的投资者, 今后,凡是由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以及有关的中介机构如果在制作这种虚假信息。造成投资者损失的,这些投资者可依法进行索赔,这样可以强化投资者权利意识。另一方面,也促使中国证监会依法及时查处证券市场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因为只有及时查处,投资者才能够以查处结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对市场监管也是一个促进。
赵锡军(金融证券专家):这表明我们整个证券市场在迈向规范化和法治化方面,走出了重要一步,但是这个事情能不能起到积极的作用,还取决于多方面包括我们监管部门的监管力度,我们司法介入的力度和司法介入的能力以及我们股民自己能够捍卫自己的这种自主程度,所以还取决于多方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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