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有关负责人士日前表示,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国家将会有选择的放弃控股地位,允许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控股。这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在经济领域中有进有退战略方针的重大举措,同时也为公司的治理结构的完善创造了条件。股权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随着中国证券市场的发展,国企改制上市取得了重大成就,但是国有股或国有法人必须保持控股地位的硬性规定,制约了我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建设。国有股一股独大,带来了股权结构的失衡。国家必须控股禁令的部分解除,实质上是股权结构的一种调整,将会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不仅如此,在改制阶段实现国有资产变现,还将会增加国有资本的积累,以及在关键领域的控制力,有利于产业结构和整个经济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强化政府市场经济管理者的角色,同时将改变证券市场上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国有券商、国有投资机构唱主角的局面,从而建立均衡的市场利益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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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凤岐(北京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中心主任):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不一定都要控股,尤其在竞争性的行业,应该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或者是外资进来,这样就使得我们整个的经济就搞活了,另外我觉得国有企业国有股不控股对改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真正的使咱们的公司成为一个真正意义的上市公司。加强激烈约束机制这是有好处的。还有一个问题对我们所说的解决一股独大的问题,可能有很大的作用和意义。
樊 纲(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我想这是一个体制改革的一个新进展,咱们现在都在讲,国有企业有进有退,其实更重要的我认为是国有资产有进有退,这样就是说你不控股,也许国有资产会更好的保值增值。第二这件事情会对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改善,改变过去一股独大的这样一种状况,起到积极推动作用,而且也有利于改善整个资本市场的制度基础,另外这件事也可以使资本市场更好的发挥为民营企业融资的作用,为民营企业开辟更多的融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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